1月6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透露:北京市将出台一系列旨在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会上通报了最新的一项措施:北京市将取消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的户籍限制。
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随即向媒体传达了相关信息:当前,这项政策正在启动阶段;有关细则和规定将在今年内出台。
长期以来,外
地人在北京购车,只能找北京人借用其个人名义上牌,或者通过公司名义上牌。实际上,不少外地人想在北京购车上北京牌,都苦于“投靠”无门(找不到可借用的名义)。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汽车消费。
一位长期在北京做生意的外地人听说了这项政策后喜出望外:“这个政策好啊!我在北京购车上北京牌的渴望就要变成现实了。”
“在北京的许多外地人凭本事挣钱,有汽车消费能力,也有汽车消费愿望,却受到了户籍限制。北京市取消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的户籍限制,无疑会对北京汽车市场的发展起很大的促进作用。”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商务信息中心经理郭咏多年从事北京汽车商务信息工作,深有感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太福在高度评价北京市取消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的户籍限制这件事时呼吁:“各地对待汽车消费都应当依法行政。”
“户籍限制”是一项带有歧视性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平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的重要权利,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肖太福博士神情严肃:“人为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划分为北京人和外地人,对北京人和外地人实行不同的汽车消费政策,破坏了公民平等的宪法原则和平等的公民权利,是一项带有歧视性的政策。这一歧视性政策限制了外地人在北京购买和消费汽车,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对北京汽车市场和汽车经济的发展不利。”
他列举了其负面影响和消极作用:许多在北京的外地人被迫使用外地车辆牌照,给有关部门造成了频繁地为外地车辆办理“进京证”的麻烦,降低了工作效率;外地户口的北京居民被迫借用有北京户口的公民身份购车,车辆证实不符,事故责任不清,导致北京的汽车消费贷款纠纷以及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增多;限制了北京周边附近居民在北京购车上牌,阻碍了人、财、物在北京与周边地区之间的正常流动;大量地减少了本来属于北京地区的养路费和车辆购置税,降低了北京市政府的地方财政收入。
无疑,取消限制,对个人、对公务都是一种事关公平和效率的大好事。
取消“户籍限制”符合行政许可法
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上牌实行户籍限制,体现了北京人的特权和优势,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取消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的户籍限制,是依宪治国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行政许可条款的设立,是对某一权利行使的单项特别授权和认可,同时也是对不符合条件者行使权利的一种限制。没有一项法律授权某一地区可以设立法外行政许可条款。
谈到这里,肖太福博士喜形于色:“北京市取消对外地人在北京购车的户籍限制,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是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举措,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这一新政策出台,无疑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有利于社会进步,能够凝聚人心,对发展社会经济和繁荣首都有好处。”
促进汽车消费需要健康的社会运行机制
以居民身份管理取代户口身份管理是必然趋势。肖太福博士主张:“凡是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具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职业收入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算作北京居民。所有北京居民在北京市地方法规和地方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在汽车消费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
汽车消费牵涉方方面面,关系到市场、财政、产业、就业等问题。当然,越来越多的外地人在北京购车上牌,必然会给北京市带来更大的环保等问题。
肖太福博士说:“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需要依法办事,需要按照科学规律办事。总之,促进汽车消费,需要健康的社会运行机制。汽车消费立法是当务之急。”
各地应当废除所有有悖依法行政原则的政策
上海的汽车产业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上海的居民年均收入在全国首屈一指。显然,上海有了“汽车进入家庭”的足够条件。但是,上海的私家车拥有量却不到10%,低于北京、成都、广州、武汉、珠海等城市。上海市实行私车牌照拍卖制度难辞其咎。上海人买一辆10万元的车,就要买一块四五万元的牌照。难怪不少上海人跑到江苏、浙江等周边地区去买车上牌。
中国能源并不丰裕,但是不少城市却出台了不合这一国情的地方性法规。据统计,全国有68个城市禁止摩托车,有80多个城市限制小排量汽车。
不少城市还在就学、申请ADSL业务、就业以及购房、装电话、购买手机等方面对外地的中国公民实行歧视性政策。(本报记者 姚福泰/文 )
肖太福博士指出:“一些地方实行这些政策,是自我封闭的表现,有悖依法行政原则。各地应当根据《立法法》和《行政许可法》,废除所有有悖依法行政原则的政策,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性,确保依法行政和依宪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