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招聘的幌子,骗取应聘者的个人资料后,假冒他人身份申办银行信用卡,然后恶意透资。运用如此诈骗手段,一犯罪团伙在9个月之内,诈骗金额达47万元之巨。昨日,卢湾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2份简历骗得47万元
沈某是江苏人,无业,一直在上海游荡
。此前他曾因盗窃罪、诈骗罪先后被判处2年及2年6个月有期徒刑。2003年4月,沈某刑满释放后,认识了石某、吴某等人,预谋冒用他人身份进行信用卡诈骗。
此后,沈某等人冒用上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工业商务展览有限公司等数家公司的名义,向外发布虚假招聘广告,引得应聘人员投简历;然后又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及公司印章,冒用应聘人员的名字填写虚假的信用卡申请表,在本市多家银行申请个人信用卡;拿到信用卡后,他们又通过提现、透支消费等方式进行诈骗活动。从2003年8月到2004年5月9个月的时间里,共骗得22名应聘者的个人简历,申请了48张信用卡,诈骗金额累计达到47万余元。
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上海某高校大四学生小黄忙于求职,突然接到一自称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的电话,问是否需要购买保险。“我从没有给这家公司投过简历,但对方却连我的家庭地址、电话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而家住杨浦区的叶先生则更加诧异。宝宝还没满月,家里电话便频频受到骚扰,不断有公司来询问是否要制作胎毛笔、是否要买保险等等。“我根本就没联系过他们,但他们怎会知道我宝宝出生的事呢?”
类似的现象还有:刚入住新房没多久,就不断收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询问是否有意出售房屋,最多一天多达10多个,让业主不胜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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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晨报在过去一年中,曾报道过类似个人信息泄露事件10多次。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获取他人资料的方式变得非常容易。”一位熟知招聘内幕的业内人士向记者揭秘,由于目前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一个招聘广告便可引来无数简历,其中大部分简历都被随处遗弃,一些单位还用它来当办公用品,或者卖给保险公司发展客户。一些商家还和招聘单位以及医疗服务机构“联动”,获取他人信息以拓宽销售渠道。
个人信息保护法呼之欲出
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泄漏事件引起了各方关注,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呼之欲出。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已于前天完成,并递交国务院信息办,不久将进入立法阶段。在这份建议稿中,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范围“不只保护个人隐私”,还包括手机号、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只要对方透露了你的信息,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属违法。
法律法规的出台,无疑能更好地保护市民权益,但市民自身也应增强保护意识。
无论在商家或银行办理会员卡等个人业务,招聘会投送简历,还是在公共场所住宿登记、上网,都要注意保护好个人关键信息,避免被他人盗用。
晨报提醒:4种证件谨慎保管
●身份证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状况及便于公民从事各项社会活动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法》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天以下拘留”。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作为身份的另一种识别证明,其使用范围正逐渐扩大,除了医疗还将包括就业服务、职业资格、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甚至商家也用此作为一种经营参考,如购买
CDMA手机就必须凭身份证和社保卡。
●护照护照也是一件重要的身份证件,目前其不仅可以在国外作为国籍身份的证明,在国内的使用也日益频繁。
●户口簿户口簿和身份证一样,都是公安机关颁发的法律证件。户口簿除具备证明户内所有成员的基本身份状况外,还具有证明成员间相互关系的作用。 晨报记者
李晓明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