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针对前一段时间个别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的违法销售行为,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已立案查处,各项整治行动也已启动。为避免再次出现违规销售现象,我市将依法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今后凡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将在管理部门的组织
协调下,统一实行定向定量销售。
随着我市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优势日益显现,供需矛盾加剧,部分项目开始出现开发商变相预售等不良现象。最近,市民反映个别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单位存在违规销售行为,职能部门非常重视,已于上周开始立案查处,并责令有关开发建设单位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为防止再次出现类似违规销售行为,我市各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偏,并将结合政府规章的制定进行相应的政策调整。今后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将按照总量调控、困难优先、满足急需、公开公平的原则,改变过去符合条件即可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证的规定,对新建项目定向定量发放购房证明。按照市政府规定,具体步骤为:销售公告、入位排序、入围公告、公开选房,并以公开摇号等方式,在监察、公证、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据介绍,我市目前已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将按照老政策规定销售,而已经发放的3万个购房证明也将纳入到统一销售管理渠道,进行公开统一摇号,用于购买已开工建设的住房。今后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销售将一律执行新规章。3万个持有旧购房证明的居民在消化掉已开工建设项目后,仍未购买到住房者将继续按照新规定进入新一轮资格审核程序,符合规定的市民可继续申请购房。(本报记者徐瑞蔓)
责任编辑: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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