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
河南原交通厅长石发亮,直接插手高速公路招投标,为有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其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3267.35万元。就是这样一个大贪官,在任时曾大谈“廉政”,几乎成了“廉政的楷模”。石发亮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还把这句话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
不干”。石总是
喜欢主动邀请记者一起去。有时候大的公路项目落成,石总会大张旗鼓地安排下属组织宣传报道,有时甚至出钱找媒体作整版的报道。正是由于媒体的宣传和推波助澜,曾经让石发亮一度在外界有一个开明廉洁的形象。(见《华西都市报》1月11日)
既想当婊子,又想开贞节牌坊。几乎是为数不少的贪官们贯用的雕虫小技。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好名声”做掩护,尔后伸出贪婪的手去侵吞国家和人民的钱财以中饱私囊。然而,不幸的是,新闻媒体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贪官们的遮羞布。好些贪官们成了媒体上的座上宾,媒体则是他名为廉实则贪的“贞节牌坊”。
一些媒体为什么能沦落为贪官们的奴仆呢?道理是再简单不过了,贪官们手里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他用手中的钱可以指使一些记者和媒体充当为自己推磨的“小鬼”。他们一种是用小恩小惠腐蚀个别记者,经常给这些小记者们的钱财物之类的诱饵,哄其上钩。时不时在所辖的媒体上为自己发表一些廉政方面的报道;另一种手段就是出巨额资金,买报刊社或其他媒体上的专版,报刊社等媒体为他们搞一些有偿新闻。把他们的“政绩”大肆渲染。这是互利互惠的事。贪官们得到了名,媒体受到了利,皆大欢喜。然而,受损失的是国家的单位的钱财,是人民的利益。贪官们在这种盛名之下,贪起来更为放心,外界对其往往也不设防。
舆论可以杀人,舆论也能把一个人捧得大红大紫。尤其是在信息载体发达的今天。按说,舆论应该是公正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可我们的一些新闻单位,在孔方兄的诱惑下,某些舆论竟然也远离了自己的航向,成了某些人个人的御用工具,成为私人的“贞节牌坊”,特别是成了为巨贪“树廉”的工具时,这简直是新闻的一种悲哀,是媒体的不幸。说穿了,这是严重的新闻腐败。
石发亮利用新闻媒体,曾经把自己打造得“发光明亮”的这一段“传奇”史,是一个贪官所扮演的丑角表演的一段小插曲。但是,应该说,它是我们新闻史上的一段耻辱史。不但石发亮是如此利用新闻的,更多的贪官都是这样利用了新闻的。我想,我们的新闻媒体应该从中引以为戒,认真总结这一教训,对记者队伍,对新闻媒体的有偿新闻应做一定的反思。不要再继续扮演这种不光彩的角色了。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