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崂山区公安分局视执法质量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创新实施了刑事、治安案件“个案评判”、“网上跟踪”等执法监督力举。一年多来,共评判监督各类案件670余起,逮捕率、起诉率分别达到99%和100%,并实现了无错误适用强制措施、无冤假错案、无复议诉讼被撤销的案件,在
2004年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位居首位。 崂山区公安分局在大力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和实施民警人手一册《执法手册》和“样板案卷”、每月定期开设法制课等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基础上,创新实施“个案评判”,一案一检查、一案一评估,对执法进行多层面和全过程的监督。即将立案或调查的刑事、治安案件,移诉、撤案、解除强制措施等案件,从案件程序、案件实体、法律文书制作及案卷规范等方面进行质量评判;一旦发现案件存在问题,退回办案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刑事案件不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案件的评判考核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并与办案人的奖罚挂钩,切实促使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该分局日前还率先在全市公安系统建立了首家基层公安机关法制工作综合网站,其中设立了网络执法监督、法律法规、案例分析、劳动教养、法律文书制作等10余个专题栏目,使执法监督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同时,利用公安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运行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对每天各类案件的发案和处理情况及执法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网络跟踪监督;还实现了对超期限办案等违反办案程序的“违规预警”,如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或者治安案件即将超过办案期限时,计算机系统自动识别提前预警,并自动提示法制部门和办案部门,从而有效督促规范了各项执法行为。(戴谦周耀泉吕卫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