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 在经历了近10天痛苦的思想煎熬后,“接吻被勒令退学案”主角刘力伟、罗莉娜与代理律师商量后决定,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14日向审理此案的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16日,刘力伟称,上诉是因为他们“无路可走”。 为两大学生代理
此案的重庆籍律师陈乾波对记者说道,虽然目前很多人都对两位接吻大学生表示了极大的同情,一些法学家也对法院的裁定表示了不同意见,但就目前的形势看来,对两名大学生还是不利的。 虽然已经递交了上诉状,但刘力伟、罗莉娜在思想上都已作好了最坏打算。“我们其实也就是挣扎一下而已,至于能不能胜诉,只有天知道了。但我们希望案子最后的裁定时间能拖到今年4月份。因为4月我们要进行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刘力伟无奈地告诉记者。 ●2004年5月9日晚,成都某高校两名大一学生刘力伟和罗莉娜在教室里拥抱、接吻,被学校的监控设备录了下来。 ●2004年5月20日,学校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发生非法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为由,勒令两人退学,两人当学期的期末考试也被取消。 ●2004年8月17日,刘、罗二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成都武侯区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将母校告上法庭。 ●2005年1月4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向原告送达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诉讼费共200元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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