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近期即将全面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最低发放标准为每月320元。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
调整分为两部分实施
据介绍,本次养老金调整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按绝对额增加,我市将与济南、东营、烟台、济宁、莱芜等5市采取相同水平的调整,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5元;淄博、枣庄、潍坊、泰安、威海等11市每人每月增加27.5元;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每人每月增加33.5元。第二部分则按2003年12月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3.6%计算增加。
三类人员可另行增加
根据规定,在企业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符合三类退休年限的人员还可另行增加。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25元;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不含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再提高15元;1999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15元。另据了解,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的老工人,不在此次调整之列。
320元是养老金最低线
根据要求,在调整之后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320元的,要增加到这个标准。新标准从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另据了解,在接到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要求后,目前,我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制订落实方案,力争尽快把增加的待遇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记者张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