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中院成功调处一起索赔案
近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因军训学生意外死亡而引起的索赔案。
去年8月8日,盐津县一中高一学生周禹在参加军训时不幸被子弹击中。当时,周禹和其他4名同学完成实弹射击后,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指派到靶壕下补靶。突然,靶场上射击
的一颗子弹反弹回来,击中周禹头部。周禹被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同年8月14日死亡。
陷入丧子之痛的周禹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军训组织者盐津一中和县武装部连带赔偿死亡补偿金1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65万元以及其他损失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
对这起罕见的因军训发生意外致人死亡的索赔案,昭通中院高度重视,在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终使原、被告双方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盐津一中和县武装部于本月22日前共同一次性支付周禹父母各种赔偿费用共30万元(不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6万余元)。李昌莉
编辑 张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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