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120事件”发生后,无论是普普通通的盘锦市民、医疗界人士,还是卫生行政部门领导都表示不理解,有人说目前盘锦市120体系尚不完善,亟需进一步规范,然而,更多的医护人员和普通市民表示,只有完善制度是不够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倍受人们关注的盘锦市“120事件”,反映出了当前医疗机构参
与急救任务的个别人员素质还亟待提高,同时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者提出了一个更为严肃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救死扶伤和创造经济效益,如何“鱼和熊掌兼得”?
盘锦市民金先生认为,目前的医疗机构过多地注重了经济效益,而轻视实行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的社会效益。比如说,国家三令五申屡禁不止的药品“回扣”问题,最直接地折射出了部分医务人员陷入了金钱的沼泽,个别医生无形中成为了个别药厂安排在医院内部的“药贩子”。像盘锦市两家医院为抢患者发生纠纷,可以说更直接地反映出了当前医院在医务人员人文道德方面严重缺位。
盘锦市卫生局长王文桂则表示,大多数医务人员工作中还是以救死扶伤为主,不过由于目前国家对国有医院的拨款数额严重不足,而职工要吃饭,医院也就不可能不考虑到经济创收问题。他认为,两家医疗单位争抢患者发生纠纷,实属医院平时教育不当、管理不严所致。
沈阳市民刘先生说,医疗救助单位争抢患者本身并不是坏事,关键是看抢患者的出发点是什么。医疗单位、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当然值得推崇,而单纯以医疗羸利为目的,无视伤病员生命的“抢患者”行为,必然受到社会道德和良心的谴责。
实际上,目前各大城市的医院之间的激烈竞争,必然导致各大医院对目前有限的医疗市场进行分割。以盘锦市为例,卫生部门指定的承担紧急救护工作的四家医院,与其他具有救助能力的医院之间,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很难说能够统一起来。一旦医院注重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对救护人员的素质教育,难免医疗机构参与救护工作时发生“撞车”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受利益趋动,不同医院的救护人员发生争执的闹剧,仍然可能继续上演。
究竟谁来统一协调“120”救护?
“120急救事件”发生后,盘锦市有关部门要求立即撤消双兴骨科医院交通肇事定点医院,并对骨科医院院长杨广富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当地卫生部门还举一反三,采取加强全市个体医疗机构管理,市卫生局会同药品监督站管理局联合规范药店行医和药店处方管理,全面整顿药店执业行为;组建专门执法队伍,强化医疗市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和落实医疗市场卫生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出现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然而,对于这样的的一个处理结果,盘锦市双兴骨科医院却感到非常不公平。他们说,我们骨科医院和盘锦二院一个民营医院、一个公立医院,为何“120事件”发生后我们民营医院受了处分,而盘锦市二院一名职工偷拿死者手机,二院领导为什么“毫发未损”。
盘锦市骨科医院党委书记范增铎认为,盘锦市卫生局规定盘锦市二院作为“120”急救站,可是公安局同时又把双兴骨科医院和盘锦二院医院定为交通事故社会联动单位,况且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民营医院参与救护工作,因此认为骨科医院参与紧急救护并没有违反规定。
范增铎说,如果说我们的员工动手打了人要处分医院领导,可盘锦市二院的员工不仅动手打了人,他们当中的一个人还偷拿了人家伤员的手机,为什么双方发生纠纷后政府单单处分我们?一个文件就取消了我们的‘定点医院’资格?
盘锦当地一位机关干部认为,盘锦市“120”急救体系属垄断式经营,不符合我国的“120”急救原则,应尽快规范“120”资源,打破政府行政部门指定公立医院垄断的局面,合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科学、合理、及时地实行生命紧急救护。
据盘锦市卫生局局长王文桂介绍,目前盘锦市正在盘锦市二院内筹建一个全市的“120”指挥中心,计划2005年可以完工并投入使用。然而,不少盘锦市民对此提出了心中的疑问:“全市的急救中心选址来选去选中了盘锦二院,不知道将来这个急救中心建成后是全市的,还是二院一家‘花魁独占?’”(来源:焦点网谈
新华网辽宁频道 记者 葛素红)
编辑: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