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3日讯(记者杨飞越通讯员王大学)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局长会议上获悉,我省将严格各类建设用地审批,实行五个“一律不准供地”,同时加大土地开发强度。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不得低于100万元/亩。投资小于300万元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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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平均供地率只有70%左右,全省约有近60万亩的土地可以挖潜利用。相当一部分效益比较好的开发区,投资强度也只有100万元/亩左右,甚至有的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不足60万元/亩,工业项目占地的比例达不到40%。
为此,我省将严格控制新上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和能耗高、污染重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严禁超标准建设宽马路、大广场,不搞花园式工厂,实行五个“一律不准供地”: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供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一律不供地;不落实占补平衡措施的一律不供地;新建项目投资和规划设计低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一律不供地;企业增资扩股但原有厂房不符合规定控制标准的一律不增加供地。
我省还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原则上,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省级开发区不得低于100万元/亩,不同行业投资水平不一样,原则上不低于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标准。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占地率要达到50%以上,除特殊行业要求外,县以上城区、各类开发区内原则上不得建设单层厂房,建筑容积率要达到1.6以上。对总投资小于300万元的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可采取租赁标准厂房的方式解决经营场所。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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