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市民对房产中介欺诈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目前,“黑中介”的欺诈手段可谓名目繁多,光是乱收费就有吃差价、多收服务费和担保费等多种手法,而些“黑中介”甚至会拿购房者的房款去做非法投资。今天,本刊就为读者们揭开“黑中介”赚钱的黑幕。
走在上海的大街小巷,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房地产
中介公司之多实在让人惊叹。
“我们陷入了房产中介的包围圈!”住在上海绿地世纪城的李小姐说。在他们楼盘的周边,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多达20多家,沿街商铺和社区商铺几乎全部被中介公司“包场”。而在中山公园附近的长宁路上,房产中介公司也是鳞次栉比,一眼望过去,简直就是“中介一条街”。
在上海,一些新房比较集中的地区成了房产中介的“生存天堂”,不管是有漂亮店堂的品牌中介,还是简陋的78个平方米的“夫妻老婆中介”,甚至不靠门面只做熟人生意的中介“游击队”,都能找到他们的活路。
2003年,上海的中介公司几乎是以每天8家的惊人速度开业,短短时间内上核准的房屋中介企业的最新数字已逾11000家,从业人员近3万人。这个市场的利润之多、诱惑之大可见一斑。
中介之黑让买房人切肤之痛
对于许多的房产中介来说,每个月的经营成本是非常有限的,除了房租、员工工资和电费等,并没有什么大的开支,很多甚至是“一间房子+一张桌子+一门电话”就开张迎客了。然而,他们所经手的却是一套套价值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元的房子,只要在买(卖)房人身上拔根毫毛,就足够养肥他们了。
一根毫毛是多少?在不同人的心里,价格差异也蛮大的。
小打小闹的,无非巧立名目,多收点费用,比如服务费、人情费、担保费等,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 有点胆量的,吃了上家再吃下家,“统吃”一口就是好几万元;
至于心黑手辣的,索性拿着购房人的钱当作自己的钱来用,挥霍挥霍再玩玩投资,好几百万元居然能轻飘飘地不知去向。
中介之黑让许多买房、卖房人都有着切肤之痛。在本刊记者采撷到的个案例中,浦东的李先生听从中介的建议,在合同上将68万元的交易金额写为61.8万元,希望能够由此而逃掉一笔930元的契税。谁知黑心中介不仅吃了李先生6.2万元的差价,还侵吞了他转交的近4000元维修基金。相比之下,王先生吃的哑巴亏更大。他在熟人介绍的小中介公司进行交易,竟莫名惹出众多费用,服务费、人情费、担保费,每项费用都高得离谱,各种杂费几乎是3倍的佣金额。更让很多普通市民“血本无归”的是一向自称为“上海二手房指数样本单位”和“‘上海市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协会’会员单位”的志博房产中介公司,其老板王瑞其借自己亲属与员工名义,通过银行贷款大量购房,之后隐瞒房子已抵押给银行不能交易的事实将房再转卖他人。当买主付款后,王瑞其以种种理由拖延办理交易过户,以此套取大笔流动资金进行各种投资。当数以百万计的资金被挥霍一空后,面对银行逼债和买家催房,王瑞其最终选择一死了之。王玥
银行业将建不良中介“黑名单”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3年上海在二手房交易中消费者投诉总量达到700多起,二手房中介已成为仅次于房产质量的第二大房地产类投诉。一些不规范的中介公司往往利用购房者对二手房交易和市场的不熟悉,以及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想方设法赚差价捞“外快”以及赚取佣金以外的不法收入,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一些中介同上家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时有发生,银行贷款资金流程在失控,而且很多中介本身根本就不具备担保风险的能力,这些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
近日,上海银监局向沪上各商业银行发出通知,对开办二手房按揭贷款业提出四项规范要求。一是各商业银行在选择房产中介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时,应注重审查房产中介公司的资质,内部应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明确与之合作的房产中介公司的资质标准,提供二手房贷款担保的房产中介公司应当具有与之相应的担保能力。
二是房产中介公司因提供贷款资源、信息、贷前资料收集等服务,商业银行可按责任与义务相挂钩的原则支付相应的手续费,但支付的费用不得与贷款金额挂钩。
三是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二手房贷款管理,不能因房产中介公司提供部分贷前调查服务而放松贷款管理,放弃审贷责任特别在地产价值评估和房产登记、资料验证和交易真实性审核及贷后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严格执行款操作程序,要处理好信贷主体与房产中介公司的代理关系,不得推卸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职责,切实避免交易风险和操作风险。
四是各商业银行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时,应注意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客户接受各种中介收费服务。
此次银监局通知还要求各经办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曾发生房价“高”、假按揭、提供虚假证明、套用银行贷款资金等不良行为的中介名单及时告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尽快建立不良房产中介“黑名单”,并在全市商业银行中进行通报。
显然,房产中介市场上一场“黑行动正在拉开序幕。王玥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