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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从下月起,凡是享受开发区城乡低保救助的家庭,子女在入学时,可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向低保批准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提出教育生活补助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8月份。具体补助标准为:小学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50元,初中阶段每人每学期补助100元,高中(含中职)阶 段每人每学期补助200元。 教育生活补助申请经街道办事处(镇)审查后,报区民政局批准。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职)教育生活补助金依照城乡低保金发放渠道,在每年3月、9月分两次发放。(记者尹建筑)
教育生活补助申请经街道办事处(镇)审查后,报区民政局批准。小学、初中和高中(含中职)教育生活补助金依照城乡低保金发放渠道,在每年3月、9月分两次发放。(记者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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