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光的镜头回放到2003年至2004年3月阜阳颍东区农村的几个场景,你会看到那里四个活生生的婴幼儿,只因食用了浙江省苍南县圣宝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品贝贝婴儿1段奶粉”,便出现了脸肿、呕吐、头大、肚子大、烂眼、发热、腹泻、腿细站不稳的营养不良综合症,以致有的在救治过程中出现呼吸循环衰竭,多脏器功能衰
竭而死亡的惨痛后果。近日,随着安徽省阜阳市法院一审判决的宣判,残害阜阳婴幼儿的劣质奶粉事件中第一个生产商池长板,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从而揭开了劣质奶粉流入阜阳市场的黑幕。
三人公司生产害人奶粉
现年43岁,文化程度为文盲的被告人池长板这样供述:2001年5月,他在浙江省苍南县的家乡,与陈宝相、陈宝玲合办苍南圣宝乳品有限公司。从2002年5月起,公司开始生产“圣品”牌成人和婴儿奶粉,每天生产能力为100余箱。曾在该公司打工的6名民工证明,直到2004年4月阜阳出现小孩服用该奶粉“出事”后才停产。
案发后,经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取“圣品”贝贝婴儿1段奶粉进行检测,其结果蛋白质含量为3.76%-3.71%,脂肪为14.8%-15.4%,达不到国家标准。如按池长板每天生产100余箱的产量计算,从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的两年时间里,该公司将生产出约3000箱的劣质婴儿奶粉。池长板还供述,该厂生产的婴儿奶粉分别销往安徽、山东、四川、江苏等地。
低价诱惑销售商购货
法庭审理查明,2003年3月浙江苍南圣宝乳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宝相以每箱115元的低价,诱惑了安徽省合肥市某批发市场个体经营户,本案被告人李纯霞及曹帮国(另案处理)夫妇。在未见到该婴儿奶粉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情况下,便大量购进此类奶粉,使其经营部成为该品牌劣质奶粉得以在安徽境内扩散销售的窝点。
2003年4月,李纯霞夫妇遂将其购进的此品牌婴儿奶粉,以每箱124元的价格,销售给在阜阳市莲池路13号经营的批发商,本案被告人黄丙印和黄利锋(另案处理)父子80箱。黄丙印父子又以每箱125元的价格分别销售给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个体工商户,本案被告人张学杰2箱,以及袁寨镇个体工商户,本案被告人韩东风3箱,此后张学杰在其经营场所,韩东风在其开办的惠联超市内分别加价零售。劣质奶粉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在商品价格和经营利润的驱使下,结成了一根藤上的毒瓜,给阜阳受害的的婴儿及其家长们带来了无尽的伤害与痛苦。
落网之后百般抵赖
面对造成的人间悲剧,庭审中的五名被告人仍在作着无罪或过失的辩解。但大量的事实成为他们难以摆脱的犯罪铁证。被告人池长板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自己不是单位直接负责人,不应对公司犯罪负责。要求宣告自己无罪,被告人李纯霞及其辩护人提出自己主观上没有售劣质奶粉的故意,客观上未能牟取暴利。
案件留给社会的警示
这起生产销售劣质奶粉案件给世人留下了诸多方面的警示:
首先,市场行为须规范。绝不能靠利令智昏的投机取巧,利欲熏心的谋财害命行为去获取非法利益。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
其次,市场监管应有力。劣质产品的生产销售均与市场的管理监督薄弱有关。监管的乏力,等于放纵犯罪,监管的失职,等于对社会犯罪。
再次,市场消费应警惕。阜阳群众能够揭露出“奶粉事件”,与消费的警惕性有关。他们通过投诉、辨别和交涉,才揭开了震惊世人的“假奶粉事件”。应当说阜阳受害的百姓,通过劣质奶粉事件的爆发,为今后市场经济秩序的更加规范,作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贡献。当社会同情阜阳群众的同时,也应感谢阜阳百姓据理力争的不屈不挠精神。刘文武 邢亭
责任编辑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