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月10日专电(记者张周来)
多少年前年轻人向往不已并以加入其中为荣的青少年宫,如今却困难重重,有的周边成为吸毒人员活动场所,有的连立足之地都得不到可靠保障。冇关人士认为,青少年宫作为传统校
外教育阵地,应该尽快进行改革创新。
地处闹市区的广西玉林市玉州区青少年宫是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在册职工有20人之多,其中只有8人可以领取财政工资,其余人的工资及30多位外聘教师的工资需要从创收部分支出。据青少年宫主任覃勤介绍,虽然少年宫依靠开办兴趣班、出租教室等办法有些收入,2003年进账资金23万元,但宫里每年开支都在30万元左右,缺口很明显。他还说,由于门口是一个垃圾中转站,青少年宫综合楼因为经费紧张,也已经多年失修。
记者从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了解到,目前我国有青少年宫1200多家,分布在31个省、市、自治区,其中95%都由共青团管理。广西有11所青少年宫,其中10家都是团组织的下属机构,在新的竞争中,这些青少年宫面临地皮、经费两大现实难题。
2004年南宁青少年宫就打了一场青少年宫“保卫战”。据称少年宫的地皮被某大型零售企业看上,后来经过多方努力协商才得以保全。而北海市青少年宫就没那么幸运,少年宫主任曾玉伟对记者说,由于房地产开发,他们从市中心搬迁到8公里外的地段,连公共汽车都很少。而有关研究表明,青少年宫这样的校外教育机构有效覆盖范围一般认为是方圆3到5公里,而且要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才有足够的生存市场。
另外,青少年宫平时开展活动的经费也显得捉襟见肘。每年广西都有一笔来源于彩票收入的校外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像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非营利性校外教育机构的发展,但每年团属青少年宫争取到的部分资金非常有限。
在当前困难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青少年宫要么深陷困境,日渐式微,要么尽一切努力创收,成为屡受针砭的“赚钱机器”。不久前就有媒体批评南宁市青少年宫出租场地的行为,认为过于商业化。一些青少年宫的负责人不无忧虑。
共青团广西区委宣传部部长李英海认为,团属青少年宫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教育方面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要发挥传统优势,挖掘自身潜力,转换角色,改革创新,寻找卖点,争取地位,绝不能一门心思考虑办班收钱,而要从共青团中央提出的青年文化建设大局来思考、策划系列大型青少年文化活动,汇集人气,凝聚人心。
部分青少年宫负责人也从根本保障方面提出了建议,首先要确保团属青少年宫经费和场所落到实处,研究出台专门加强青少年宫建设的措施。另外,由于当前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由不同的“婆婆”管理,一些青少年宫负责人建议整合这部分校外教育资源,形成合力,有利于非营利性校外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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