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将在1月8日举行。在考生们紧张复习之际,北京大学的海报栏上却贴出了寻找英语四级考试枪手的小广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网上也出现了寻找英语四级考试枪手的帖子(见《北京娱乐信报》1月6日)。
这则新闻只是一个缩影。每当大型考试进行之前,总是枪手们异常活跃的时刻。为了
杜绝“枪手”替考这一不良现象,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有关部门可谓是费尽心机,可效果却不尽人意。
是啊,这的确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就在这时,另外一则新闻映入了我的眼帘:听说《考试法》即将出台,替考者将面临判刑的消息后,曾多次代人考试的山东青岛市某高校大三学生孙某告诉记者,自己将推掉1月8日的四级考试代考“业务”,以后也不打算再替考了(据《鲁中晨报》1月6日)。
既然这名枪手能够因可以预知的法律威严而打起了退堂鼓,我就想,这对众多有过替考经历、正准备进行替考的枪手们,是否也具有震慑意义呢?无疑,在些许经济利益与法律惩处的权衡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枪手自然会有一个直观地取舍。
没众所周知,所谓枪手,大多是来自高等校园的在校学生。那么,学校何妨给大学生上一堂即生动又严肃的法制教育课呢?以即将出台的《考试法》为主要教材,告知他们:替考是违法的行为,是要得到法律制裁的。笔者以为,法律制度条文的教育启发,或许要比简单空洞的说教更有效、更具可操作性。
事实上,《考试法》草案已经列为教育部2005年的工作要点,预计今年草案将出台。有关专家表示,《考试法》将明确规定枪手代考等舞弊行为的法律责任。这名具有枪手身份的在校大学生,在记者的介绍下,才知晓替考要接受法律的惩处。这意味着,有的学校在法律宣传教育方面显然不够。
国家为考试立法,是为了保障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和维护合法有序的考试环境。以屡禁不止的枪手替考现象为例来说,打击只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最终目的——这就对学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法律的理性与教育的感性互相融合,真正让法律的权威在净化校园考试风气方面起到关键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网友:陈一舟)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