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令人发指!”昨天晚上,苍南一位办案民警提及“五街帮”时地说。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警方终于摧毁了这个温州市建国以来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恶势力团伙。
警方称,这个团伙,自去年4月份以来,在苍南灵溪镇绑架、强奸、抢劫、盗窃、寻
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聚众斗殴、殴打他人,作案200余起,涉案人员达到160多名,其中未成年人占到将近一半。
警方目前已抓获以卢某、林某为首,以张某某(16岁)、郑某某(18岁)等人为骨干的“五街帮”犯罪团伙成员85人,未到涉案人员还有80名,包括刑拘在逃的6人。
屡屡发案却不报警
自2003年底起,灵溪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灵溪镇江湾路(当地人俗称“五街”)商业城一带相继出现一些社会青少年经常到OK厅惹是生非、吃霸王餐、向他人索要少量钱财等违法行为。
“但警方却没有类似的报案记录。”一办案民警称,由于OK厅老板害怕被报复,不愿向警方提供情况。
此事引起灵溪派出所的警觉,经过数月调查取证,“五街帮”的恶行逐渐浮出水面。
一年下来羽翼丰满
早在2002年,该团伙年纪最小的骨干张某某及林某某等7人经事先合谋策划,通过开设赌局进行绑架敲诈。受害人蔡某的妻子被迫送去赎金22000元。
这还没完,张某某、林某某又逼蔡某当场出具30000元的欠条,林某某等人三日后到蔡某家拿走30000元现金。蔡某怕再次遭害,被迫卖掉房子移居杭州。
该团伙形成于2003年4月,首要头子卢某某唆使骨干成员和县城周边乡镇无业青少年和在校高中段学生近百名,在灵溪镇大肆绑架、强奸、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作案手段残暴,被害人稍有不从或有报警的企图,即会遭到残忍的报复。
警方介绍,一年多来,该团伙成员迅速猛增,至案发时,涉案人员已多达160人。去年初,该团伙又渗透到社会赌场,为赌场放风,充当打手,收取保护费,逐步成为危害一方的“五街帮”恶势力犯罪团伙。
无恶不作
2004年4月30日晚,犯罪团伙成员、22岁的苍南人温某开车经过冉某(女,15岁)家门口,将冉某叫上车,带到宾馆内,不顾冉某的反抗强奸了她。
警方的调查资料显示,温某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强奸7人9次,还参与轮奸一次。从2003年3月到2004年9月,“五街帮”团伙成员先后进行的强奸(及未遂)事实就达25起,涉及强奸的案犯多达二三十人,被奸污的女性(加上未成年人)有20人左右。
2003年4月,团伙主犯林某某指使手下带大批人员不断到“金沙湾足浴城”寻衅滋事,强迫业主如期向他交纳保护费。警方介绍说,“金沙湾足浴城”一年来共向他们交纳了2.2万元的保护费。后来,他们又多次到该足浴城惹是生非,导致该足浴城无法正常营业,迫使业主将该足浴城低价转让,出走外地另谋职业。
30余名案犯未满16岁
2004年9月18日,为了迅速突破全案,苍南县公安局成立“五街帮”专案组。9月22日,专案组决定收网。经过两天两夜的守候监控,在某歌厅将首要头子卢某某抓获,当日还抓获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张某某(16岁)、郑某某(18岁)、肖某(19岁)、肖某某(20岁)等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五街帮”团伙成员中有1/5未满16周岁,主犯张某某2003年3月离家出走,在灵溪镇游手好闲。被卢某某发现、收留,成了傀儡“老大”,绝大部分闹场都由张某某策划,然后由卢某某出面“摆平”,从中收取受害人的红包。
警方称,卢某某等利用未成年人依法不追究或者从轻追究法律责任的“有利”条件,唆使张某某等人结交社会无业青少年形成自己的恶势力。
审讯显示,一些社会无业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参与犯罪后觉得很“风光”。今年20岁的肖某某被人起外号“签单王”,其最闻名的作风就是:消费后不付钱签单一走了之。
据民警介绍,参与犯罪团伙的青少年的家庭教育普遍不正常,他们大都父母离异或外出经商,由爷爷奶奶隔代抚养,由于教育不到位,没有经济来源的他们经常流连于网吧等场所,极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引诱而步入歧途。(完)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