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实习律师关真峰在状告苏泊尔不粘炒锅欺诈案中一审败诉。海淀区法院判决指出,经权威机关鉴定,苏泊尔不粘炒锅属合格产品,具备正常的使用性能,“严禁干烧”的产品使用说明足够达到告知和警示效果。关真峰起诉商家翠微大厦的理由不成立,而关真峰并没有因使用苏泊尔不粘炒锅身体受到伤害,因此不能直接起诉生
产厂家。拿到判决后,关真峰表示准备上诉。
昨天,法院在判决中提出,经国家质检总局检验,苏泊尔公司生产的不粘炒锅为合格产品,使用特富龙涂料不粘炒锅也未检出致癌的PFOA残留。卫生部规定不粘锅“使用温度限制在250摄氏度以下”,苏泊尔公司生产的不粘炒锅未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另外,不粘炒锅的产品用途为烹调食物,在正当使用的情况下,并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消费者因自身原因非正当使用产品造成的危险隐患或损害不会获得司法救济,除非产品生产、销售者未尽正当使用的告知义务。不粘炒锅用比较明显的黑体字注明“烹调时锅上务必有食物,严禁干烧”,从操作使用的角度作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说明。
法院同时指出,消费者只有在产品质量有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才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关真峰未使用产品,亦未因产品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不能将厂家浙江苏泊尔列为被告。
■案件回放
2004年7月,杜邦不粘锅陷入了“可能会让使用者致癌”的舆论包围。2004年8月7日,北京亿通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关真峰购得经美国杜邦公司特许制造的“苏泊尔炒不怕特富龙铁金刚不粘炒锅”一只。据关真峰称,他听一位朋友说使用杜邦不粘锅可能会致癌,又在网上查询发现,杜邦特富龙主要成分聚四氟乙烯可以用在炊具上,但不粘锅必须在250摄氏度的温度以下使用。而该锅在使用说明中只注明“烹调时锅上务必有食物,严禁干烧”,并未注明“必须在250摄氏度的温度下使用”。随后,关真峰就以欺诈为由将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和翠微大厦诉上法庭。(赵中鹏
赵戎)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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