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胸科医院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外地来青暂住者中的结核病患者实施医药费用减免政策,具体项目享受与青岛市民同等的待遇。
为了让更多的结核病人接受正规治疗,2004年8月,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决定对青岛市辖区内有常住户口
的人员及驻青高校学生中的结核病患者实施医药费用减免政策。但调查资料显示,外来人口中结核病病例正在明显增加。在市胸科医院接诊的门诊病例中,外地来青务工人员占结核病发病总人数的30%-50%;住院病人中,外地来青人员占20%左右。他们大部分来自贫困地区,收入低,居住环境差,抵抗力弱,不少人因负担不起医药费用而中途放弃治疗,既延误病情,又作为传染源散播在社会。
日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外地来青暂住人员中的结核病患者也实施医药费用减免政策。他们只需持暂住证或务工证到市胸科医院就医即可享受与本市市民同等的减免待遇:住院患者医药费用减免30%;门诊患者免收挂号费,门诊检查费减免20%。减免费用由市财政补助。(王丽艳马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