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律师:当事人在聘请律师和使用律师方面确实存在一些误区。以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例,目前大多数当事人仍然认为,聘请律师做法律顾问就是为了解决纠纷,就是为了打官司的,只有发生纠纷了才会想起律师。从某种角度讲,当事人发生纠纷恰恰说明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是不称职的。其实,代理诉
讼、化解纠纷只是法律顾问工作中的一项内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更应体现在防范风险上,具体包括: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以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或完善企业常用的合同文本并制定合同文本的使用管理办法,针对企业日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意见等。 笔者:风险的防范对企业来讲都有什么重要意义?
史律师:请一个法律顾问相当于系上了一条安全带,而能够使风险不发生是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对企业而言,加强防范风险意识,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小成本;一旦形成纠纷可能就要付出很大的代价。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虽然也请了律师作法律顾问,但并不了解律师能够为他提供哪些服务,也不知道如何使用律师,很多企业因此饱尝苦果。信中律师事务所应邀为一家大型民用企业做法律培训的时候了解到,该企业仅仅因为诉讼时效已过和没有获得债权证据的原因而导致应收账款形成呆账的就达1亿多元,令人十分痛心。而该企业既有法务部门又聘请了执业律师做法律顾问,造成上述局面的原因,正是企业领导没有真正发挥律师的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
笔者:律师的作用还体现在哪些方面?
史律师:律师还有法律策划服务功能和法律延伸服务功能。所谓法律策划包括:对企业的重大投资进行先期调查并进行风险提示和法律论证,对企业是否需要改制以及如何改制,以及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使之更加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等等,这就要求律师不但具备深厚的专业素养,还要有企业管理知识和策划才能。所谓法律延伸服务,是指律师的工作已经超出专业的范畴,延伸到法律专业以外的服务领域,包括人力资源的管理、购房租房、对外宣传、工程法律监理等等。对于一些重大合同在签订后密切关注合同的履行过程,针对履行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也是法律延伸服务的一项内容。合同是一把双刃剑,对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何使我方不违约,如何在对方违约时正确应对就显得很重要,但很多企业往往在律师做完合同后就认为律师的工作完成了,很少在履行过程中要求律师介入,这也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
笔者:如何能让委托人认识到这一点?
史律师:依靠律师的积极宣讲和说服,当然委托人也应当树立法律意识,提高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
笔者:如此以来,企业或单位会因此而大幅增加对法律事务的开支。
史律师: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完美的合作,应当是在高报酬激励下精致的高品位服务,可以比作“贴身服务”。这就要求律师必须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来保障其专注于某一位委托人,而没有高报酬的激励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目前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确定1万或2万元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最低取费标准,这是针对规模较小的客户的,而且是多年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业惯例。我个人认为,如果聘请一个律师但又不能让他真正发挥作用,那么再少的报酬也是多余的支出。聪明的委托人应该看到,律师费的支出与一个优秀的律师为他所规避的风险和挽回的损失相比,其实是很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