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3日电(记者丁锡国)为了防止和杜绝发生“问题干部”上岗提职等问题,最近,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提出意见,要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严厉整治。
山东省委组织部提出,在干部任用问题上必须做到“八个严禁”和“八个必须”。“八个严禁”即:严禁跑官要官;
严禁买官卖官;严禁拉票贿选;严禁封官许愿;严禁任人唯亲;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有案不查。“八个必须”是: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标准;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考察;必须事先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意见;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必须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必须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和日常监督管理;必须严格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将“八个严禁”“八个必须”的规定落到实处,山东省委组织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提出了严肃的处理意见:对跑官要官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纪依法严惩,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免去职务再按规定处理;对拉票或者搞其他非组织活动的,取消其考察对象和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并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本地本部门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有案不查或者查处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分管领导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的责任。(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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