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讯
日前,我省出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这意味着教师继续教育也将纳入学分制管理的范畴。方案规定,2004至2008年间,全省中小学教师须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修满120学分。
时代的发展令教师继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
前尚缺乏规范的管理。为保证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省教育厅制定了新方案,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考核成绩作为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中小学教师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划、组织的继续教育,并按照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学分。
据悉,我省中小学教师2004至2008年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分为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4个模块。按照课程开发和管理层次分为A、B、C三类课程,每类课程记40学分,共计120学分。其中师德教育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动适应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结合中小学教师工作和生活实际组织和开发课程资源,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新理念培训以实施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加强对广大教师进行实施素质教育思想观念的教育,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开拓知识视野,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新课程培训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推广工作计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在教学改革实践过程中,将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成教育教学行为,保证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推广工作的健康发展。新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使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遍接受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开发整合课程教学资源的能力,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课程开发管理A类课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和开发,是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学习的课程;B类课程按学段分为中学教师课程和小学教师课程两部分,分别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发管理,中学教师B类课程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开发。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市B类课程年度实施规划和学分登记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小学教师B类课程由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和开发;C类课程由教师任职学校根据本学校的教育教学实际开发开设,学校制定本校教师C类课程学分登记办法和培训计划,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考试、考核工作。A类课程的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B类课程由市或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C类课程由教师所在学校组织。经考核合格,原则上每2学时记1个学分。特殊情况可视具体培训内容、性质,由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具体规定。(青岛日报记者)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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