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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长沙1月2日专电 湖南省警用车辆2004年以来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16起,造成22人死亡、29人受伤。在这16起事故中,警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3起,负主要责任的4起,负同等责任的3起,负次要责任的3起。其中有2起事故与驾车民警饮酒有关。去年7月15日,在岳阳市巴陵东路,民 警许三喜饮酒后驾车,撞上一辆三轮摩托车,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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