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行人士介绍,在长春,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资产率虽然偏低,但由个人原因造成的断供现象却时有发生,银行收回抵押房进行拍卖的例子也屡见不鲜。那么,买了房,到时候还不起按揭贷款,该怎么办呢?
来个有偿担保
据了解,现在已经有了专门应对这些问题的“有偿担保”,即开发商和业主签订购
房协议时,另立一个条款写进合同,“甲方(开发商)为乙方(买房人)提供买房贷款担保,如果遇到乙方还不起贷款的事实发生,甲方将按照协议从欠款之日起每天向乙方收取担保风险金……”购房者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提前做好最坏的打算,提前约定违约的赔付问题。
延长按揭还款期限
如果还贷款有困难,又想继续保留房产,最好的办法就是延长按揭还款期限。延长按揭还款期限适用于个人收入下降、但是收入仍能保持稳定的情况。
由于延期履行表明贷款人的支付能力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会产生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因此银行都会对借款人的收入情况和支付能力进行评估,这需要较长的时间和复杂的手续。
把“包袱”转移
如果还贷出现问题,且想出售房屋,可以使用“转按揭”的方法减轻负担。根据新的购买者购买方式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如果购房者能够全额支付房款,且卖方已经取得房产证,那么由买房全额支付卖方所欠银行的贷款,收回房产证,然后购房者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新购房者必须先支付部分款项,风险主要在新购房者一方。所以新购房者必须对所购房产进行严格调查,同时,要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这样在出现风险时,可以有较为充分的证据。另外有一种属于期房的情况,即卖方尚未取得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从严格意义上讲,房产的所有权在开发商手中,卖方应当先终止与开发商的购房协议,由新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新购房协议,并交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新购房者不能全额支付房款,那么就要向银行申请“转按揭”。什么是“转按揭”呢?就是指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地说就是对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转按揭过程主要由银行进行全面的审查,因此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都较小。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意味着购房人在还未还清住房贷款时,可以出卖该房屋,而买入该房产的人,可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购房贷款。“买卖”两讫后,该房产的借款人就从原来的购房人变更为现购房人。目前,长春已经能办理同行转按揭,且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就可办理。据银行人士介绍,理论上也存在跨行转按揭的可能,但实际没有操作过。由于买方的资信、贷款意愿、月供能力、购房资金安排不尽相同,在转按揭的同时,买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申请不同的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和还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买方的贷款可以和卖方的未还清贷款不一致。
(子茗/文)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