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和妻子办完离婚,转身就和早已等在旁边的新媳妇办结婚。要是在几年前,这件事可有点不可思议,但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一年后的2004年12月20日,大东区婚姻登记处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儿。
二十多分钟,离完
2004年12月20日中午,张军(化名)与王红(化名)来
到大东区婚姻登记处。张军首先向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询问离婚登记处的位置,与王红二人走进登记室。登记员向二人介绍了办理离婚的整套程序,和许多离婚者一样,两个人非常平静地填写了离婚登记表,并就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等问题进行了协商,达成协议后,二人顺利地办理了离婚手续。
20多分钟后,张军、王红走出离婚登记室,像朋友一样相互道别。
不到一小时,再结
王红走后,张军和等在旁边的一位女士走进登记处。登记员吕方方提醒他:“先生,您的手续已经办完了,可以回去了。”“不,我要办结婚登记,是在这吧?”张军坚定地说。这时,吕方方才注意到,跟在张军身后的女士已经不是刚才的王红了。张军把身份证、户口本及刚刚办完的离婚证递给吕方方,吕方方愣了一下:“这,这……”像这样的情况,做了10年登记员的吕大姐还是第一次遇到。
不过按照现行的条例规定,只要当事人是本区户口,婚姻状况是未婚,证件齐全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于是,工作人员又为张军和第二位女士办理了结婚登记。“现在的年轻人,这婚姻观真是和原来大大的不同了,离婚、结婚一共用了不到1小时。”吕大姐心里感觉怪怪的。
民政想干涉,没权
对于这样的案例,市民政局有关人士也表示相当惊奇,但当事人在短时间内离婚结婚,民政部门是无权干涉的,一切都是在自由、自愿条件下进行的。“现在有很多中青年人对结婚、离婚表现得有些毛躁。”大东区婚姻登记处离婚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都会询问当事人:是否想清楚了?但她发现,总有些人显出十分急切的样子,表示一切都想好了,而事后也往往有后悔的。
记者旁白:有人说,中国夫妇的婚姻质量提高了,因为这些年轻人完全掌握了择偶的自由,他们认为结婚的惟一理由是彼此相爱。但同样,婚姻承诺的重要性、社会各界的看法也越发显得微不足道。当婚后生活遭遇坎坷时,夫妇间的问题似乎只能通过简单而直接的离婚来解决。归根结底,决定离婚、结婚的时候,还是慎重点儿为好。
( 沈阳今报)
责任编辑: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