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在这一年当中,观点频道做为阐述观点的平台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观点本身就有不同,在许多问题的看法上,不同的观点总是能碰撞出火花。人民网编辑根据网友之间的交锋整理出人民网2004年网友争议最大的十个问题。这是对2004年的一个回顾,同时也希
望重新引起网友之间的争鸣。
废止经济犯罪死刑 是不是纵容腐败?
观点一:废止经济犯罪死刑 不是纵容腐败 网友:魏文彪
摘要:在对犯罪行为的防止上,制度的完善远比严酷刑罚更为有效。死刑与腐败犯罪间的关系同样是如此。当前腐败形势严峻固然有多方面原因,但没有完善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的制度是最主要的因素。即使对经济犯罪处以再多的死刑,如果制度上的漏洞不能弥补;发现腐败的概率低,一样难以有效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前一段时期,被处以死刑的腐败官员并不在少数,但这并没有妨碍一些人在腐败的路上“前仆后继”。
对有良知的专家有关“废止经济犯罪死刑”呼声的蔑视,表面上看是出于对犯罪行为的痛恨,以及对于“纯洁社会”到来的呼唤,但实质上却是人权意识淡薄的体现。而一个推崇酷刑、人权意识淡薄的社会,即便表面上有如白布一样“洁白”,但也绝对掩饰不了其下残阳如血般的底色。
观点二:废止经济犯罪死刑等于纵容腐败 作者:叶边鱼
摘要:死刑对于贪污受贿的犯罪人具有威慑力,让人望而生畏。废止死刑,谁最高兴?当然是涉及经济犯罪的腐败分子,目前有死刑存在腐败分子还如此嚣张,如果废止了死刑,结果又会怎样?
其实面对愈演愈烈的腐败犯罪,我们制度上能实施的处罚,不是重了而是轻了,贪个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最后还是没能够上死刑,才是经济腐败犯罪猖獗的根源。因此,很多人提出建议修改《刑法》,对“个人贪污或受贿‘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的规定进行细化,用死刑威胁来减少犯罪。如今,一些法律专家反而提出废止经济犯罪的死刑,真不知道他们是进行学术研究还是替腐败分子代言。
编辑说话:腐败是全国上下共同关注的一个大问题。许多人都说废止经济犯罪死刑不就是让腐败分子更加肆无忌惮了吗?也有人说废止经济犯罪的死刑体现了人权,普通人有人权,罪犯同样有人权。一时间,经济犯罪废除死刑成了人们最关注的话题。
对于经济犯罪是否废止死刑的大讨论也许结论并不太重要,网友对腐败的痛恨,希望政府严厉惩处腐败的声音,才是最宝贵的。
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 合理吗?
观点一:辨证看待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 网友:曾市南
摘要:人民网8月30日发表网友的文章,对绥化市纪委提出的“5万元以下不予追究”加以谴责和鞭挞。虽然可以对为何设置“5万元”的标准进一步讨论,但笔者还是认为要对绥化市纪委的这一主张辩证看待。
反腐败需要对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精神一以贯之,绝不可心软手软,或者划定禁区和特区,但是也要认真理解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深刻内涵,从严不是简单的一捧打死,也不是单纯的处分了事,而是在党纪和国法的允许下,实行惩戒、教育和预防相结合,做到服从和服务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做到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观点二:5万以下不查 反腐败岂能“抓大放小”? 网友:田野
摘要:绥化巨贪马德落马,涉案官员260多人。新一届市委对已经查出的腐败实行“抓大放小”、“宽严相济”、“
对5万元以下不再追究”的政策,有悖于反腐败的彻底精神和依法治国的原则,后患无穷!
凡5万元的小腐败一律不予追究,这就保留了马德走后相当一部分的腐败力量,不能保证他们不会再腐败。他们为了能当官是投了巨额资本的,一有机会就要想方设法捞回来,还要大大地赚上一把,能有多少心思真心放在为党为国和为人民的工作上呢?此外,那些有腐败问题的人不但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反而继续在政治舞台上“指手画脚”,人民群众会答应吗?
在反腐败斗争中当然要实行宽严结合,在查处的基础上,对那些确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应依法从宽。但这与“抓大放小”、“对5万元以下的不再追究”的“宽严相济”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前者是依法从事,后者则是违背法律。
编辑说话:绥化巨贪马德落马,因为涉案人员过多。新上任的政府提出了宽严相和的办案方针,并提出贪污5万以下的不予追究。当时许多网友质疑这种办案方针,认为这样起不是保护了腐败的残余力量,反腐败可不能讨价还价。也有人说不能一棒子把所有人都打死。两种观点是各有各的道理,还是回到毛泽东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儒家文化 是不是反腐阻力?
观点一:儒家文化就是反腐阻力 网友:直言了
摘要:咱“直言了”直言不讳地说,儒家文化就是中国反腐的一个巨大阻力。儒家文化是讲“书中自有黄金屋”和“当官发财”的,是用手中的执政权力来获得财富,那就是儒家讲的“取财之道”。那个“当官发财”的“取财之道”本身就是个发生腐败的温床和源泉,以那种途径“取财”的腐败现象可以说是已经泛滥成灾。如果您要惩罚那种行为,儒家就来个“刑不上大夫”,让某些官员和既得利益者们超越法律,让法律对那些腐败行为无效。儒家文化不是个反腐败的阻力,又是啥?
儒家文化本身讲的是森严的等级制度、讲的是反对民主法制的社会观念,它本身就是为腐败开绿灯和给民主法制开红灯的文化。要搞好反腐败和保障执政能力提高,就得看到儒家文化是反腐阻力这个重要因素。
观点二:再议儒家文化怎么就是反腐阻力 网友:贾保华
摘要:凡是稍微熟悉历史的读者都知道,孔夫子之所以在活着的时候不得志,甚至四处碰壁,“累累如丧家之犬”,还不是因为他到处宣扬让那些腐败自私的统治者们所反感的“仁政”吗?假如他在各国君主面前稍微“势利”或“圆滑”一点,或者假如他少管闲事而埋头教书的话,恐怕也不会——用现在的话说——“混”得那么惨吧?尽管我们后人可以对孔子的仁义道德的理论持有不同意见,但是,我们应当承认的是:孔子在是非面前态度鲜明,怎么能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呢?
当然,作为两千多年前的儒家学说,难免也有某些缺陷,也可以给予批评。但是,把今天的社会问题、贪污腐败等等弊端归结为儒家学说,显然是打错了“板子”,扣错了“帽子”。不仅如此,它还证明了我们的无能:因为我们无法改变现状、无法惩恶劝善、无法廉洁奉公、无法实现美好理想,因此我们只好把自己的责任都推给古人、死人、传统理论。
编辑说话:广州检察院检察官走入大学城,在演讲中检察官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儒家文化,给腐败带来巨大的阻力,这种儒家文化正潜移默化的影响、麻木着现在的大学生。就是这个结论性的观点引发了网友之间关于孔夫子、关于儒家文化的一场大讨论。
从这些文章以及留言中,不难看出儒家文化有其糟粕,但也有其精华。辨证地看待儒家文化也许才是最正确的方法。
网上一边倒 批张维迎的贫富差距论
观点一:贫富差距与张维迎的劫贫济富观 网友:邵道生
摘要:
现在一些地方的经济比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如何?经济无疑是“发展”了,然而它却浓浓地烙上了“劫贫济富”的痕迹,因而穷的越来越穷,富的越来越富,所以,它决不是真正的、科学意义上的“经济发展”。为什么当今社会的“黄金发展期”中有那么多的“矛盾”在“凸现”呢?为什么邓小平同志晚年还在担心“将来要出大问题”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有良知的学者在担心2010年是一个“坎”、处理得不好有可能要“出大问题”呢?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一些地方,领导听信了以张维迎为代表的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一种主张牺牲“公平”求“效率”的、以“劫贫济富”的方式求得所谓“发展”的错误发展观。
像张维迎先生鼓吹的只“通过改革,创造财富”而不“采取各种方法,各种手段,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两极分化”问题是无论如何不行的。
观点二:邓小平和张维迎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 网友:邵道生
摘要:邓小平、张维迎在“共同关心”着一个问题。那就是“贫富差距”问题,就是“两极分化”问题。
“关心”尽管“共同”,其含义是完全不同的。作为政治家的邓小平同志认为:必须高度关注,因为“如果这样长期下去,将来要发生大问题”;而作为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现任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的张维迎先生则认为:不必“过多关注”,它可以“通过改革,创造财富”来解决。
说句实话,我压根儿就不同意张维迎先生不必过多关注“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的观点,倒也并不是仅仅因为邓小平同志是政治家,是改革开放的设计师,否则就太有点“势利眼”了,而是我在做学问的这几十年来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而且一直认为,我们的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决不是“过多关注”,而是“关注”得“很不够”的问题。
我之所以写《邓小平、张维迎“共同关心”的一个问题》这样“比较研究”的文章,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希望我们的社会要高度重视“邓小平‘晚年最为牵挂’的东西”,而不要继续让张维迎这样的所谓“主流经济学家”继续成为“主流经济学家”了,多听一听有良知的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的意见,多听一听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认认真真解决这个“贫富差距”(“两极分化”)问题,否则是真会“出大问题”的。
编辑说话:对于社会贫富差距,两极分化问题的大讨论,其中也许尖刻,也许固执,也许情绪化,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声音都源于对国家的关心,对百姓的关心。讨论中网友们对于解决贫富差距的献言献策,或许不够严谨,或许还不成熟,但这总归是人民的声音,是需要倾听的声音。
家中上黄网 是不是违法?
观点一:家中上黄网,违法吗? 网友:李克杰
摘要:公民在家中上黄网与夫妻在家中看黄碟是完全同类的事件。如果公民在点击查阅黄色信息时,并没有复制、传播行为,只是自己观看的话,则完全是个人行为,与他人无关,更与社会无关,至多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而不应认定为违法。
公民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并不取决于公民已经作出了某种行为,而关键要看这种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即是否对他人、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因为社会危害性是违法行为的重要标志,同时社会影响也是区分公民私生活活动与社会活动的基本标准。公民在家中上黄网查阅色情信息,一不复制,二不传播,三不去强奸猥亵妇女,一切都在不为人所知中进行,这种行为何“罪”之有?
把单纯的查阅色情信息也当作违法,是一种公私不分、不合法理、不近人情的法律规定,如此确定违法范围显然过于宽泛,缺乏理性基础。
观点二:家中上黄网咋就违法? 网友:谷之风
摘要:其一,在家中上黄网,没有违反公共秩序,没有产生公共危害性。这与违法是两码事,没有再争论的必要。
其二,这种行为是完全的个人行为,要硬说违反了什么,这里只好借用一些人认为的,是违反了道德。但这连公德都算不上,顶多只能是违反了传统的个人私德。然而,这种私德规范也是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在古代,有的人家还藏有男女性事之玩具,供夫妻同房提高“性趣”之用,其时也并未说什么违反道德,现在的看黄碟、上黄网,与此并无实质的不同,不仅被认为违反道德,还要违法,这不是进步而是退步。
其三,实事求是地说,在家中适当阅看一些性方面的知识图画是人们的一种正常生理需要。“性福”是成年人追求的正当权利。黄碟、黄网等是该打击,因为它有许多其它方面的危害性,比如对未成年人等等。但是,我们同样也应正视成年人尤其是夫妻之间有这方面的正当需求。
编辑说话:两个人在家里浏览黄色网站,并在上面留了言,被公安局抓了起来。由此人们想到了夫妻在家看黄片,到底个人上黄网,看黄片算不算违法呢?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专家、网友各抒己见。
事情本身仍没有结论,争论还在继续。但是随着法制的进一步建设,从中我们意识到法律规则细化将会越来越重要。
退休年龄 给点掌声如何?
观点一:延长退休年龄,给点掌声如何 网友:王锋
摘要:近日,自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将考虑延长职工退休年龄”的信息后,顿时引来不绝于耳的反对声。延长退休年龄,阻力咋这么大呢?难道“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真的就像洪水猛兽那么可怕吗?
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在全球170多个已经建立并且运行多年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正面临一个十分普遍的、日益严重的基金财务危机。为了应付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提高退休年龄的做法,法定退休年龄已经由60岁左右,计划逐渐延长至65岁或67岁。我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
而那种认为推迟退休年龄会影响年轻人就业的观点,多少有失公允,因为“推迟退休年龄”是一个公平的政策,更何况每个人都会有年老的那一天。其实,养老保险与就业是相互促进的。至于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说法,显然是带着过去的眼光依然把女性当作弱者看待的。毕竟随着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五十出头的女性,身体状况尚好,工作经验丰富,家庭负担已基本解脱,正是干事创业的时候。
总而言之,延长退休年龄的方案是可行的,理应获得掌声。
观点二:绝大多数网民都要求不延长退休年龄 网友:CWX
摘要:我是一个年纪比较轻的公务员。但我是反对延长退休年龄。我花了4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人民网关于“是否延长退休年龄”的争论。
多数网民建议,从社会稳定、平衡就业的目的出发,中国公民(女)45岁、(男)50岁就可以退休了。“延长退休年龄”的提法让人们觉得,国家机关一些掌权的少数人在做一些人民群众不愿意的事!许多网民认为,这种政策的实施,必然是以损害多数老百姓的利益为前提。国家机关一些掌权的少数人缺乏调查研究,他们不知道全国有多少人赞成这样的政策呢。
从大多数网民的留言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的网民是反对延长退休年龄的。
编辑说话:从延长女性退休年龄到提出普遍延长退休年龄,有人叫好,有人批。面对老龄化的中国,也许延长退休年龄确是一个办法,但这并不是一个想法那么简单,这需要很多后期的工作来保障。所以,理性看待延长退休年龄,是目前我们应持的态度。
新交法机动车负全责 是不是合理?
观点一:“负全责”对机动车司机不公平 网友:魏文彪
摘要:不负主要责任或没有过错却要被认定“负全责”,实事求是地说,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确实陷机动车司机于不公平地位。不负主要责任或没有过错却要“负全责”,于情理不通。法律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判定,这种“一刀切”的规定也有违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原则。
必须注意到的是,紧随这种“字面上”的责任划分而来的是经济赔偿甚至是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机动车司机不负主要责任或没有过错,却要承担全额乃至高额赔偿,甚至是面临坐牢服刑,就不能说是体现出了法律公平。机动车司机也会心有不服,不肯息讼息判。
不管过错情况一律由机动车负全责,这调整的其实是“人”与“车”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将交通事故视为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因而造成了对“车”背后的“人”的权利的忽视。但法律归根结底调整的应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所以首先应将争讼双方置于权利对等情形之下,否则就不会有法律意义上的公平。
观点二:降低机动车责任是对行人的不公 网友:刘吉涛
摘要:马路上谁是弱者?这个问题实际上不需要回答,看看交通部门公布的交通事故死亡信息就知道了。与强大的机动车相比,行人是马路上天生的弱者,如与机动车相撞,受伤最重的当然是那些没有任何保护、以血肉之驱与机动车面对的行人。仅一点就足够了,足够让立法者在立法时对行人进行最严格的保护。
有人说,如果让机动车负全责的话,可能纵容行人违法。这话反过来说也一样,如果让机动车负责任的比例过低的话,则有可能发生更多的交通事故。当下我国的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与犯罪对人生命造成的侵害相比,交通故事对人的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要大的多。
另外,行人的利益不能只用金钱来衡量,交通立法的着眼点应放在“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给行人造成伤害”。事故一旦发生了,行人不仅仅是物质利益上的损失,更重要的可能是失去了身体健康,甚至于生命,还要承受精神上的苦难。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计算的。因此,交通立法应当对机动车进行严管,迫使驾驶者上路时保持“高度注意义务”。
编辑说话:撞了人机动车要负全责,这让司机师傅们出了一身冷汗,这以后谁还敢开车啊。一时间,马路上行人大摇大摆,机动车则是小心翼翼。到底该不该全由机动车负责,一时议论纷纷。直到北京一个行人穿越二环主路被撞后,矛盾凸显出来,谁都认为对方应该多出钱,闹的是不亦乐乎。
其实,事情本没有那么难解决,日常生活中只要大家都老老实实遵守交通规则,不就都好说吗?
中国是不是惩治腐败最严厉的国家?
观点一:中国是世界上惩治腐败最严厉的国家 网友:钟吕
摘要: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顽症,是依附于国家政权身上的寄生虫。无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将长期存在,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有了腐败并不可怕,关键是敢不敢正视它,能不能把它遏制在最小的程度。这与党和国家的政权性质密不可分,与对人民的态度密不可分。我经过多年对国内反腐败的观察和研究,并且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处理高官腐败的对比分析。结论是:在世界上中国是对腐败惩治最严厉的国家。
观点二:对腐败惩治最严厉,就是最有用吗? 网友:彭兴庭
摘要:国民“反腐败”热情关注,是一个好事,说明全国人民对腐败问题一致的同仇敌忾。但有一个悖论是这样的,既然我们对腐败的惩治已经足够严厉,但为什么我们国家依然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对腐败惩治最严厉,就是最有用吗?我对这个观点持否定态度。在中国历史上,惩治腐败最严厉的莫过于朱元璋,但他到死都没弄明白,为什么制止不住,在临死前仍然在叹息:“奈何朝杀而暮犯”。
我们都知道,腐败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稍有法理知识的人也应该知道,刑罚的目的并不在于惩罚犯罪,而是在于预防犯罪。既然是预防,刑罚所有的出发点应在于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和预防尚未犯罪的人实施犯罪。惩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为这个目的而服务的,而不是为了惩治而惩治。
“惩治腐败最严厉”,恰恰是对官员的监督不力以及官员不受约束的权力所导致的。通过渲染“惩治腐败最严厉”来误导民众,只会使我们的反腐失去重心,把目光转向“严厉的惩治手段”,这是本末倒置。
编辑说话:不管是预防腐败重要还是惩治腐败重要,腐败是人类社会的顽疾,确是如此。面对这些腐败分子,让想贪污的没法贪污,让已经贪污的受到应有的惩治,预防和惩治一个都不能少。
打响汉语保卫战 有必要吗?
观点一:“汉语保卫战”是一个伪命题 网友:冯磊
摘要:
客观的说,王蒙所说的上述现象的确存在,而这些出于各种原因所产生的重英文、轻母语的现象也确实不少。但是,我个人认为,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出现的这些行为,并不足以动摇汉语作为母语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更不会导致母语地位的丧失。相反,对外来语言的吸纳和使用恰恰是国家对外开放的必然结果。对于汉语而言,这是再一次丰富本国语言的大好时机。至于汉语本身,也绝没到需要什么“母语保卫战”的地步。
语言的发展需要借鉴外来语汇,历史上无论哪个民族,都没有出现因为借鉴外来语汇而造成本民族语言颠覆的状况。即使在借鉴程度最高的日本,大量的外来语汇涌入,也没有造成日本本民族文化的没落。相反,由于对外来文化的大量引入,日本文化的丰富多彩性反而得到了发展。由此可见,大量使用外语并不会伤害汉语,更不需要发动一场纯洁汉语的运动来矫正。
我个人对王蒙先生的“母语危机”和“汉语保卫战”的提法不能苟同。我个人以为,“汉语保卫战”是一个伪概念,对于国内出现的英语热和拉丁语热,不值得大家大惊小怪。
观点二:为汉字文化复兴 响应汉语保卫战 网友:石飞
摘要:王蒙先生的呼吁,可谓重要之极,及时之极,迫切之极!作为一个汉字文化的恩泽者、传承者和使用者,我表示坚决地拥护和积极地响应。我也希望广大国民能够共同予以关注和响应,更期盼国家高层领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
目前,中华母语惨遭蹂躏,让人触目惊心。尤其让人不堪容忍的是,国内面对自己的国民出版的报纸杂志,英汉夹杂的文章比比皆是,“拦路虎”层出不穷。我每天在阅读报刊时,总免不了得叹几声气、摇几次脑袋,做几个记号等着向别人请教。我感到悲哀,我这个中国作协会员、出了若干本书的文化人竟然沦落成了“新文盲”,竟然连自己国家出版的报刊也看不懂了?真不知道,这是我个人的悲哀,还是我们国家的悲哀?
捍卫母语,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应该有所作为。一是进一步规范汉字出版行为,明确规定一些简便易行的刚性的条条杠杠;一是强化检查监督,违者必罚。响应汉语保卫战,拥护汉语保卫战,参与汉语保卫战,为汉字文化伟大复兴而努力!
编辑说话:从幼儿园起就开始接触英文,到几乎所有的考评都和英文好坏有关;从演讲中英文发言,到毕业论文都要中、英文双份;汉字,我们的母语似乎正在离我们生活越来越远。危机感萦绕在人们的心头,丢弃汉语、汉字,是不是意味着丢弃了中国文化,现在生活中的现象是不是就意味着汉字被我们丢弃了呢?
意识到汉字、汉语的重要性是必要的,但现如今国际和中国的接轨也同样离不开英文,生活中注重英文并不意味着人们从心目中丢弃了汉语——母语的崇高地位。
批厉以宁批减员增效 到底好不好?
观点一:厉以宁减员增效,批的好 网友:余丰慧
摘要:
正像评论员林自力同志所说的,中国德高望重的经济学家不少,但像厉以宁教授这样敢于揭露减员增效“不科学”的人不多,我们总算盼到一位既有良知、说话又有份量的经济学家站出来说句真话,不禁让人感到了一番慰藉。曾经和现在,裁员被一些企业视为增效的“法宝”之一,企业只顾增效不顾职工死活,将大批的企业职工推向社会,造成就业压力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厉以宁教授分析“减员增效”弊端精辟,批判深刻。
总之,“减员增效”是一个馊主意,厉以宁教授对其进行的批判是深刻的,是大得人心的,是值得赞赏的。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失业率控制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主要指标,使政府的职能实实在在地归位。
观点二:厉以宁批减员增效是在转移焦点 网友:邵道生
摘要:从字面上看“减员增效”这四个字,与“精兵简政”、“优化组合”属同类性质,有相当合理的內核,要彻底批臭它也的确不容易,更何况无论是“老国企”或是权力机关也的确都有一个冗员的问题,批臭它就更为困难了。
被网友余丰慧先生称为“中国经济学界泰斗”的厉大教授,以其智慧发展水平是不可能不了解中国国企改革中的这个情况的,亦不可能不知道“两军对叠”中的问题焦点的,所以他略施小计,“恰到好处”地将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变成了“减员增效”这四个字,“恰到好处”地转移了人们注意的视线……
姜,的确是老的辣。就这样经过厉大教授漫不经心的制作的改造功夫,中国“下岗工人”产生的根本原因突然戏剧性地变了,而且还引来一片叫好声,应该说是初步达到了厉大教授去四川“讲学”的目的。
厉大教授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问题并不在于厉大教授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在自己观点突然“变”了以后,不怎么好意思去批自己的属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维迎教授的对国企的“卖光理论”,其背后的涵义是极其深奥的,恐怕亦并非是吾等一般网民所能猜得到的。
编辑说话:正如一个网友留言说的,减员增效这个方法本身并没有坏处,关键是在减员增效的同时,没有作好相应的保障措施,才引出了这许多的问题和争论。但有争论总是好的,争论可以让人把事情看的更清楚。
责任编辑: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