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南辰、刘菊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30日宣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30日起正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
草案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大专院校、汽车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质检总局从12月30日起正式将草案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需要详细了解草案内容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质检总局网站()、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等媒体查阅,并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电子邮件(houjw@aqsiq.gov.cn、wangyan@qiche365.org.cn)和传真(010-82260121)向质检总局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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