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拆迁前要公示拆迁方案、规划方案;95%以上拟被拆迁户同意的,有关部门方可下发拆迁许可证。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市制定出相关的文件,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严格管理。
市政府《关于严格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对城市房屋拆迁,市拆迁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全市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核准后,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凡不在房屋拆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内的建设项目,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需要实施拆迁的建设项目在规划审批前,规划部门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公示该建设项目有关内容(涉密项目除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逐一妥善处理。所有的拆迁项目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前,必须保证拆迁补偿资金全额到位,保证安置房源已逐户落实。
今后,拆迁申请人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要在现场公示拆迁方案、规划方案;要进行广泛的政策宣传,逐户征求群众意见,并就补偿安置问题与群众达成意向,签订意向书。意向书签约率达到拟被拆迁人总户数95%以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方可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要确保拆迁项目合法、拆迁程序合法、拆迁主体合法、补偿标准合法、拆迁补偿资金和安置房源到位;要公开所有的拆迁政策,公开每户的拆迁补偿数额,公开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拆迁承办人的办公地点和联络方式。(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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