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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发现自己汽车被人划伤,蒲某躲在车里逮住肇事者,并把肇事者梁某打伤。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处蒲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3年11月,蒲某发现自己停放在李沧区兴国路的红色微型面包车侧面经常出现划痕。12月7日晚10时,蒲某藏进面包车里,躲在暗处 观察路人。11时许目标出现,梁某开出租车回家,嫌蒲某的面包车挡路,下车用车钥匙划面包车车门。蒲某当即从面包车上跳下来,拿着准备好的木棍把梁某一通暴打,致使梁某右尺骨骨折。 法院认为,蒲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梁某用钥匙划车门也存在过错。审理过程中,蒲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各项经济损失一万多元,而梁某也请求对蒲某从轻处罚。(赵黎)
2003年11月,蒲某发现自己停放在李沧区兴国路的红色微型面包车侧面经常出现划痕。12月7日晚10时,蒲某藏进面包车里,躲在暗处
法院认为,蒲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梁某用钥匙划车门也存在过错。审理过程中,蒲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各项经济损失一万多元,而梁某也请求对蒲某从轻处罚。(赵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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