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北京娱乐信报报道,由于近来部分直属高校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发生了一些严重违规收受回扣的问题,甚至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教育部日前就此发出通知,严禁直属高校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
《通知》要求,严禁直属高校及其所属单位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各校对基建工程
和设备、教材、图书等大宗物资的采购,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对给予折扣的经营者,必须要求其明示并如实入账。学校为学生代购代销的物品,也必须实行明折明扣。严禁在账外暗中收受对方单位或个人给予的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确实无法谢绝而接受的回扣、手续费,必须全部上交学校财务处,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管理,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或私分。为学生代购代销物品产生的折扣收益,除去必要的劳务开支外,应主要让利于学生。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校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对经济往来中的回扣、折扣、手续费等建立管理监督制度。各校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要对以前年度经济往来中收受的回扣、手续费进行全面清理。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组织人员尽快检查、核实。对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称,如果各校不按此通知执行,教育部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郭志霞郑超)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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