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揭露了湖北黄冈市《鄂东晚报》利用派出大批记者采写批评稿,再以不刊登这些批评稿为条件,向稿件被批评单位或个人索取广告费用或钱财,以出卖新闻原则为代价,大肆捞取不义之财的劣迹。读来令人发指!
据报道,《鄂东晚报》是一个发行量仅几千份的小报纸,由于报纸质量不佳,报社陷入资金
困难,领导班子改组,办报思路发生急剧转变,抓广告、促发行,创收成了众多会议的主题词。为了创收,晚报领导开会动员所有记者一起上,选定一些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写完曝光稿后,请校长到宾馆“看稿”,当校长哀求不要发稿时,提出“报社困难,相互支持”,谈妥价钱后以“宣传费”或“订报费”名义开具发票。
就这样,记者们“采访”时带的不是笔,而是早准备好然而并不准备发的“诱饵”稿,以及从报社领的一沓空白发票。一间间学校写下去,一笔笔钱收上来。报社一年光从各学校搞来的钱就有100万元。市里还有许多单位也被他们光顾。很多被敲诈过的单位都认定,《鄂东晚报》的记者采访负面新闻,无非是为了钱,给了钱就能摆平,违规违法就可以畅行,甚至变本加利。
而晚报的老总们并不为他们丢光整个新闻界的脸而感到耻辱,甚至在记者会上公开叫嚣:“只要给钱,什么稿子都能发(有偿新闻);只要给钱,什么丑闻都能压(有偿不新闻)”!
这简直就是新闻职业道德的沦陷!身为新闻同行,我感到深深的耻辱和激愤!《鄂东晚报》的所作所为,已经和新闻职业道德格格不入。如此恶劣的赚钱操作方式,让大部分内心仍存有一些良知的记者们感到极度不安,也让更多忠于新闻操守的同业人感到愤慨和不耻。
更让人不安的是,“以曝光促发行”的手段,并非《鄂东晚报》独有。收取好处后压下该发的揭露性新闻,这种现象并不只是在湖北有,全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的行为发生多了,损害的是公众对整个媒体舆论的信任,并使恶行和侵害得不到揭露,使错误得不到纠正,使整个社会不断支付更为沉重的代价。
近些年,由于腐败之风盛行,全国各领域、各地区都存在相当多的黑暗现象,不公正、不规范之事比比皆是。在此情况下,舆论监督更显得尤为必要。而此种以舆论监督为名行敲诈之实的行径,将严重地损害舆论监督这一社会公器的效能。
而且,这种抛弃新闻道义和新闻纪律,采取卑劣手段抓收入,只能将报纸带入一个急功近利、竭泽而渔、人心涣散的危险边缘。这种如吃腐烂死肉的“秃鹫”般的生存方式和办报原则,既与新闻真实的基准背道而驰,也透着“饮鸩止渴”般的愚蠢,生存空间反而会越来越小。
其实,一份报刊要想生存,用正当的方式也许更能奏效。
比如美国《纽约时报》的办报经历便值得借鉴。当阿道夫·奥茨1896年收购《纽约时报》时,该报发行量只有9000份,月月亏损。奥茨接办《纽约时报》后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办报方针,立即改进印刷纸张和编排,大力在新闻上投资,重金聘请名报人范安达为总编辑,大量增加采编人才,扩大国内和国际新闻报道,一连串报道科学、探险、航空等新发现的独家新闻,把《纽约时报》的权威地位提升到颠峰。不到4年,《纽约时报》的名誉和地位一如英国《泰晤士报》,广受推崇,由于受到读者欢迎,众多企业也选择在时报做广告,报纸的盈利自然也随发行广告激增而不断上升。
奥茨在接办《纽约时报》的宣言,确立了《纽约时报》的新闻报道原则:“无畏无惧,不偏不倚,不分党派、地域或任何特殊利益。刊载新闻的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真实”。这种真实的原则,不仅限于新闻报道,也适用于所有广告。时报坚持广告检查,虽然在财务上有所损失,也在所不惜,仅在1929年时报就拒登了价值35万美元的广告。奥茨也拒绝广告商对新闻批评报道的干涉,对广告商拒登广告之威胁,力斥其非,同时公开要求编辑记者绝不用顾虑新闻报道和评论会对广告收入有何影响。这样的一种原则和精神,使时报的内部员工深受感染,编辑记者们在对奥茨的正直品格表示崇敬的同时,进而在工作上也更加忠实和扎实。《纽约时报》的品质由此不断提升,成为举世闻名的报刊,被媒体一致尊称为“报纸中的报纸”,这样的报刊自然广受欢迎,不愁销路。
我国近十年来,由于腐败和特权交易造成的不公正,使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非正常手段办事,以非正规途径谋财。这样引导出的“邪性”思维和“恶性”惯例,极大地伤害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和道德体系,培育出象《鄂东晚报》之类的怪胎。如果这样的范例不断增多,整个社会将会陷入黑暗的深渊。
因此,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堵住“有偿不新闻”等新闻业的歪门邪道,最大限度地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首先,要加快新闻方面的立法,约束和引导媒体向公正、真实的方向迈进。以法律保护媒体真实报道的权利,维护好公正的舆论监督环境(揭露性、批评性报道,由于其总要触犯一些人或者一些单位、集团的利益,因而无论是采访还是刊出,都会遇到重重阻力及权力的挤压);同时严厉惩罚出卖新闻真实、虚假报道和“有偿不新闻”行为,遏制此种歪风的蔓延。
其次,除了法律的制约外,更要通过监督,遏制不正当新闻行为的出现。让群众监督发挥力量,通过知情人进行举报,打击新闻敲诈行为,打击新闻报道上的“假冒伪劣”。另外,媒体也可以通过“信息传播迅速”这一有力的社会公器,对本行业的败类行为进行批评监督。例如此次对《鄂东晚报》的揭露,就是《中国青年报》等媒体采取的正直行动。
第三,通过领导层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起良好的援助机制,让舆论监督者的力量强大起来。同时,以法律和宣传并重等多种手段,广为告知“公众知情权的神圣不可侵犯”,为媒体采访和获知各种真实情况,提供法律、行政和舆论的支持及保护。
只有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大起来,横行在各个角落中的黑暗,才会在阳光的照射下瓦解和消亡。 丛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