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买的房子逾期交付,在接房时应该注意什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杨志民律师答: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约定,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90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本
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当开发商交付房屋逾期达到一定的天数,如90日之后,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此时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没有接收此房屋,如果已经实际入住接收了房屋,那么只能接受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补偿方式了。
在接受房屋时,购房者要防止陷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如和开发商签订类似将交房日期变更为今天,不再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之类的条款。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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