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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过户的房子,竟然会“飞”了。本报资料照片,图文无关。 |
   过户后面临撤证的魏先生期待有人帮助他讨个说法    买二手房遇上一对“假夫妻”,
房产过户之后,“真丈夫”却出来叫板要求撤消房产证,这样让人难以置信的蹊跷事竟然让魏先生遇到了。    事件回放找“假老公”真卖房
   去年5月,魏先生以近20万元的价格,从李女士处购买了一处二手房,该处房产的产权人为李女士已经离婚,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李女士与前夫吴先生一同前往,并一起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自此之后,原房主李女士就一直“蒸发”不见踪影。在魏先生拿到钥匙的第二天,一男子找上门来,声称他才是李女士的前夫吴某。
   原来,当初李女士在卖房子的时候,找到另外的人假冒前夫吴某身份,用伪造的吴某身份证和签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李女士的前夫吴某,向魏先生出示了他与李女士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协议约定: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该处房产。本报楼宇热线栏目去年曾做报道。
   律师说法交易属合法有效
   当初,记者就此采访了房产交易中心有关人士,该人士认为,这起纠纷的主要责任在卖方,办理过户者与身份证上照片一致的情况下,房产交易中心也无法辨别。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刘景昆律师和山东北极之星律师事务所赵德基律师等均分析认为:魏先生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过程中,既不存在重大过失又不存在恶意,因此其与李女士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标的房屋产权已过户,该合同已履行完毕,魏先生已合法拥有标的房屋的所有权。
   后来的事情一波三折,李女士的前夫吴某先后三次将魏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撤消其房产证,但是均在判决前主动撤诉。
   最新进展房产证面临撤消
   但在不久前,事情却出现变化,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通知魏先生说准备撤消房产证,原因是李女士的前夫吴某做了司法鉴定,证明过户签字的不是他本人,按照规定用虚假材料过户的房产证应该撤消。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科长拒绝接受记者的采访,另一位负责人则表示,如果对撤证不服,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
   魏先生表示,他当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都是按照房产部门的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查合格后办理的房产证,现在撤证给他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他用毕生积蓄购买的房子难道说没就没了?他的权益谁来保护?魏先生期待有人能帮他讨个说法。如果哪位律师愿意为魏先生提供法律援助,请与本报楼宇热线(8762259/2933513)联系。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