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领导干部更要对“执政能力”这个词的深刻含义、本质弄清楚,并在实际行动中进一步提升自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而不应走入误区——把开会、讲话、发文件,“人造节庆”、公款追星”,迎来送往视为执政能力。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执政
能力”以来,它已经迅速成为中国民众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55年来召开的第一次专题研究执政能力建设的中央全会,会议通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很快成为学者和普通百姓讨论的热点。笔者在百度网站使用“执政能力”四个字进行检索,找到相关网页约445,000篇,几乎涵盖了所有类别的网站,内容也从政务公开、城市拆迁到交通立法等无所不包。执政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前途,理应引起学者和民众的关注。领导干部更要对“执政能力”这个词的深刻含义、本质弄清楚,并在实际行动中进一步提升自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而不应走入误区。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执政能力往往会走入三个误区。
误区之一,把开会、讲话和发文件视为执政能力
某省党建研究会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有39.3%的人认为执政手段主要是“开会、讲话和发文件”,而县(市、区)这一级持这一观点的人更多,达到41.7%。“执政能力”成为流行语,并不代表人们对执政能力的内涵和执政手段有了准确的理解和认识。
“开会、讲话和发文件”就是我们俗称的“文山会海”。众所周知,“文山会海”的执政手段效率低下,浪费惊人,它成为政府工作中久治不愈的痼疾,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而且对政府的形象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多年来为百姓所反感。当今的执政手段应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抛弃“文山会海”的做法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共识。但在全国媒体、党政部门和广大学界大力研讨、宣传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今天,“文山会海”式的执政手段仍被有些领导所推崇、依赖,说明这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缺乏起码的思考与学习,还远远没有真正理解执政能力的内涵。
开会,发文件,是领导机关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之一。但是,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领导机关会议过多,各类文件简报过多。许多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习惯于简单地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深陷于文山会海之中,不能集中精力去抓实际工作。文山会海害处很多,它助长虚浮不实作风,滋生官僚主义习气,消磨创新进取精神;它易于使领导机关工作不深入,甚至脱离群众。因此,文山会海之风再不能任其蔓延,精简会议和文件实属必要。
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工作方式和方法,大力倡导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克服文山会海的治本之道。这种务实作风,体现在正确对待开会和发文上,就要下大气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开;要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必须举办的会议,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压缩规模,精简人员。发文应当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同时,要严格会议活动报批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必需召开的会议活动,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克服文山会海,转变干部作风,倡导求真务实,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大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搞好调查研究,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是领导干部形成正确决策,提高领导水平的重要方法。在当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情况下,尤其要通过调查研究,提高对新事物的认识水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及时了解和把握社会热点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这种调查研究的方法,不仅有助于使决策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而且能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克服文山会海,转变干部作风,倡导求真务实,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勤政为民,真抓实干。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察民情,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摸清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最不满意的是什么,扎扎实实地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使我们的决策措施和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要求和客观实际。时代在前进,事业在发展,联系群众也要有新的内容和载体,研究和探索新的方法,以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克服文山会海,切实转变作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起表率作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上下功夫。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仅有一个好的会风,好的文风,更有一个好的作风。
误区之二,把“人造节庆”、公款追星”视为执政能力
许多人造节缺乏文化内涵,牵强附会,已经步入纯粹为“造节”而“造节”的误区。有的节就是搭个台,挂上横幅和标语,放一阵鞭炮,拴几个气球,弄几伙人扭扭大秧歌,然后领导讲讲话,再装模作样到下面转一转,就开始大吃大喝了。最后结果:曲终人散,没什么实际效果。据有关资料查证,近年来,每年仅见诸报端的人造节就有上千个,级别也不一样。有省级节、市级节、县级节,甚至有的乡镇、学校、企业也办节。为“造节”真是费尽心机,不是在历史上揽尽名人,就是随便把一个土特产、一种植物、一类动物、一处风景拿出来叫阵,以至“造节”风起云涌,呈泛滥之势。
近几年全国各地“造节”之风愈演愈烈,首先,受发展当地经济的心理驱使,想通过“造节”扩大知名度、吸引投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就是借着“造节”的势头,请中外客商来考察考察、座谈座谈,并许之以投资的种种“优惠条件”,借文化之名,达招商引资之目的。“造节”要请一些当红歌星去搞演出,歌星们演出完,包里装满鼓鼓的钞票,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几百元一张的票,全部由各单位用公款买单。耗费公款邀请歌星明星,主要在于有的地方政府开展的节庆活动过多过滥。在很多地方,本属不值得闹腾的小事,却为所谓“提升影响力”,都攀比似的争相高价邀请歌星明星前来助阵,以显示活动的“档次”及官员们的体面。其实,说穿了,这种奢糜的做法,完全是某些地方官员打着为经济“搭台”的幌子,为所管辖的地盘造影响,从而为自己造出更大的“政绩影响”。可以这样说,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基本都是采取轰轰烈烈的、高档次的节庆活动来宣扬自己“政绩”的。由此可知,搞节庆活动,实质上也就等于变相地搞“政绩工程”。
其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当地旅游开发。有些地方“造节”,有一个出发点是好的,就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当地旅游开发。在这方面,确实起到了其他形式所不可代替的良好作用。但许多“节”并不是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有的地方不大,“造节”却冠以“国际”字样,花钱风光了一阵就没有下文了。
第三,想借“造节”引起上级重视,为自己升官铺平台阶。近年来“造节”泛滥,与某些领导的功利心态有关。在一些领导看来,节庆活动的举办也是一种“政绩”,可以此来提高“知名度”,在广造舆论、树立地方形象的同时,领导也能“过一把瘾”,不但电视上有影,而且报纸上有名,一箭双雕。
第四,在“造节”过程中获取小团体经济利益。举办节庆活动,有些主办部门便借机向企业摊派,进行敛财活动,强行要求企业赞助或购买摊位。对于许多“造节”,企业实际并不想参加,但又怕得罪这些“主管部门”,于是只能硬着头皮上,结果企业支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主办者赚了个流油,而受损失的是企业。这样频繁的“造节”活动违背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本质要求: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变成“权为己所用,情为星所系,利为官所谋。
误区之三,把迎来送往视为执政能力
迎来送往,人之常情。领导干部下基层,迎送一番本在情理之中。然而,近来在各地所见所闻,发觉这种迎送竟已成为许多地方的“规范程序”,且有发展态势。上级领导到某地,地方官员必结队出迎。机场、车站自不待言,最妙是接汽车:此地与彼地交界处,常见若干轿车、警车排列,一干人马翘首以待。那边送行车队开到,领导下车握别,这边列队欢迎,握手、上车,双方交接一丝不苟,程序井然。这其中规矩甚多,不仅级别对应,而且标准有别,各自只到边界,不越雷池半步。据说,有的地方还在交界处专门修建了厕所,以供领导和交接双方“方便”。过去只在书本上、影视中知道古代有“郊迎”场面,似乎还按所迎官员职位高低规定了出迎里程,当然是官越大迎得越远,并且专门建有“接官亭”之类。没想到在21世纪的今天,这套“礼仪”竟有重现之势——当然,“硬件”俱已现代化了。
过度的迎来送往造成了大量的物力、财力、人力的耗费,大车小车跑来跑去,有的更兼警车开道,仅由车派生的损耗就很可观。吃得如何、喝得如何,玩得怎样、住得怎样,礼品备得好不好,规格办得高不高,往往是一些人评价迎来送往质量的重要标准,如此一来,财力的消耗就更为可观。人力的耗费虽难估算,但比较起来,可能比物力、财力的耗费更为惊人。别的不说,光说迎来送往的主体——一般是基层干部——不经意间成了陪吃陪喝陪参观的“三陪先生”,大好时光和精力不用于谋发展搞建设而葬送于此,岂不可惜?过度的迎来送往所导致的危害,有上述直观的一面,也有间接的一面。身陷迎来送往之中,被送迎者则难以察实情、知隐情,送迎者则虽有为民办实事之心,亦难有为民办实事之力。归结到一点,过度的迎来送往必将加大工作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偏离工作目标,乃至养成一种逢迎为重、实干为轻的不良风气。而其间丛生的铺张浪费、挥霍攀比现象又使百姓为之侧目,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公务活动应体现务实、精干、节约的原则,而与基本礼节迥然有别的迎来送往则反之。遏制迎来送往之风,自然离不开制度,只有用正式的制度性安排,才能有效消解迎来送往中非正式的潜规则。但根据以往的经验,一项制度若过于笼统含糊,缺乏可操作性,就不可能对现实产生约束力。所以,此类制度设计应当具体明确。
(王克群 陈小葵)
编辑:林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