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获悉,省委、省政府最近出台《关于加快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初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监管合理的中介服务组织体系,重点建立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培训、技术信息、法律服务
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服务体系。
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有关人士介绍,该《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有6个方面的政策“亮点”。
———加大对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和发展的财税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民营经济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支持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培训、技术信息、法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六大服务体系。对吸纳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和比例的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3年。
———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允许民营企业参股、入股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为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服务的民间银行试点。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成立投资公司,鼓励支持独资、股份制、会员制等各类形式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资入股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担保机构,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采取会员制等形式建立互助性担保组织。
———加快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机构,引导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行业技术研究和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民营企业上网工程,加强网上交流、网上宣传和网上交易,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拓宽企业发展渠道。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民营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重点企业级联网,提升民营企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
———加快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律师事务所等专门法律服务机构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面向民营企业的的维权服务。
———加快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组建各类行业协会(商会)。
———加大对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放宽投资主体和组织形式限制,放宽注册资本限制,放宽住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限制,放宽名称登记,简化审批和注册登记程序,简化登记材料。(本报记者
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