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功能 【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早报文娱专讯 不久前被打的造型师又有新动向,因认为某报刊登的名为《易茗苦追赵薇门外站立2小时》的文章侵犯了其名誉权,易茗将这家报社告上法庭。法院已受理此案。原告诉称,2004年9月14日,被告刊登的上述文章多次使用侮辱、诽谤性词句,易茗要求报社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5008元和精 神损失费1元。(颜斐)
页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关闭】
更多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867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