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楼前费用未明细发展商因两千元遭集体上诉
某有名地产商当初售楼时,没有在合同中与业主约定综合服务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也没有在售楼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而所收取的费用均用收据注明为税费。刚开始没有人质疑,以为税费的收取国家是有规定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后来有个业主在与
其亲戚谈及税费时,却发现同一区域、同样价位的房子,亲戚只交纳了5000多元的税费,而自己却交了7000多元的税费,两家税费相差2000多元。于是该业主查找相关资料,找出相关税费的收取标准,然后再经过自己的核算,发现这多出的2000多元是发展商多收了,原以为是发展商算错了,于是便找到该发展商要求退还多收的税费。发展商表示,审核后再通过现有规定对该业主所交纳的税费进行审查,一个月后发展商表示,这多出的2000元的税费,其实不是税费,而是综合验收服务费,因为该业主自始至终没有交纳综合服务费的费用,所以发展商表示不退还。
该业主出示合同据理力争,态度坚决地表示合同中并有约定综合服务费的费用及服务内容,而且售楼时发展商所给予的服务,也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他认为,既然是综合服务费,就要事先明示,“综合服务”的服务有哪些内容?他坚决认为为业主办证、办理各种手续、让业主顺利收楼等等是发展商买商品房时应尽的义务,因此,他坚决不交纳综合服务费,再加上,收据明确地写上为税费,就表明这是多收的税费,一码归一码,告到法院 这2000元也表明是税费,有国家的规定,多收了就得退回………最后,发展商怕业主真上法庭造成不好影响,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退回多收的2000元税费,并嘱咐该业主,不要将此事说出去,为此,公司还给该业主免去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谁知纸包不住火,该业主在与邻家闲谈时,谈及此事,这下不得了,该区300多家业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知道了,于是大家都要求发展商退还多收的税费。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发展商当然不退。一位很正义的业主,自告奋勇地当起了组织者,目前正联合小区300多号业主,开始联名起诉发展商多收的税费。
记者手记: 购楼前费用一定要明细
据记者了解,综合服务费没有哪个地产商不收的,在房地产的买卖过程中,哪些服务是发展商应尽的业务,哪些服务是要收费的,最好事先说个清楚明白,不能将行规视作法规,更不能将所收费用混为一团,要明细,哪些服务收哪些费用,让业主心里有数,因为有些服务业主是不是真的需要?业主可根据服务内容与自己的需求进行舍取。
企业创建一个品牌不容易,守护一个品牌更是不易,业主的嘴是发展商最好的户外广告,好事坏事均会帮你免费宣传。因此,有了问题,是驴子顶角用脸挨还是庭外合解,哪种方式更能维护自己的品牌,相信该发展商自有心数。
特约编辑: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