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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昨天,四方区清违办联合四方公安、规划、城管、兴隆路办事处等部门,对湖清路32号、34号、36号和瑞安路33号以东、湖清路32号、34号、36号以南、湖清路30号以西、瑞安路22号以北共11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据悉,这些违法建筑是上世纪九十年 代初期建设的临时建筑,现已超过使用期限,存在治安隐患和环境脏乱问题。此次拆违结束后,四方区已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清违计划。(田璐)
据悉,这些违法建筑是上世纪九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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