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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从市人事局获悉,改革和完善后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专家选拔办法近日正式实施,我市按新规定首次组织进行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工作也已展开。 新办法规定:对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津贴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4年以 前享受每月100元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发放方式和津贴标准不变。新办法还扩大了选拔范围,公有制经济成分、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按程序推荐。 新的选拔办法详情可到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查阅,各单位向市人事局报送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05年1月10日。(先明 姚明芳)
新办法规定:对经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每人一次性发给津贴2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4年以
新的选拔办法详情可到青岛人事政务网(www.qdpb.gov.cn)查阅,各单位向市人事局报送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05年1月10日。(先明 姚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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