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05年社会蓝皮书》中公布的“2004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此次调查的数据来自2004年10月对全国7个大中城市、7个小城镇及8个农村地区的调查。(《京华时报》12月14日)
看到报道,笔者的第一反应是,没道理啊,农
村人怎么会比城里人更幸福?难道我们平时耳闻目睹的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都是欺人之谈,或者这种差距鸿沟一夜之间就弥合了?显然都不可能。那是怎么回事呢?看来必须在调查的范围和地域上找点原因。
从报道中我们看不出调查了哪些城镇和哪些农村,所以也不敢妄下断语说调查不科学。但是笔者注意到,调查的城镇加起来有14个,而农村地区只有8个。单纯从数字来说,这似乎有些不妥。众所周知,中国有8亿农民生活在农村,而城镇人口只有5亿多,那凭什么对广大农村地区只调查了8个,而对占人口少数的城镇却调查了14个呢?也许有人说,调查是具有代表性的。但是别忘了,代表性必须以普遍性为前提,没有普遍性的代表性恰似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人们有理由对此提出质疑。还有就是,调查的农村地区是相对富裕地区还是贫困地区?如果这个指标没有科学性的话,调查得出的数据也许会大相径庭。
另外笔者还有个疑问:幸福感是否具有可比性?一个乞丐也许比一个亿万富翁更有幸福感,一个下岗职工也许比一个跨国公司的经理更有幸福感。归根到底,幸福感只是一种个人感受,跟个人的期望值、对现状的满意度有很大关系,而跟地区、金钱、职业等没有太大的关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幸福,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的苦恼。幸福感还具有时间性,也许以前我感到不幸福,但是现在感到幸福;而现在感到幸福,也不代表以后就一定幸福;也许你什么都不如意,但是有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你就在孩子身上找到了幸福感;也许你什么都顺风顺水,但就是有个不争气的孩子,你的孩子就成了你全部痛苦的来源,你感到不幸福。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明一点:幸福不幸福,完全是个人的一种感觉,用一种带有科学标准的数据去衡量没有一定之规的幸福感有必要吗?这样调查的结果又有几分科学性?
撇开调查的必要性和科学性不谈,即便真的农村人比城里人更幸福,我们也要追问:农村人为什么比城里人更幸福?是无奈、期望值过低、满足现状的结果还是收入增加、负担减轻的结果?如果是前者,这种幸福感非但不足为喜,反而是我们的耻辱;如果是后者,那才是真正的农村之福,农民之幸!
(张若渔)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