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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天,四方区清违办联合公安、规划、城管、兴隆路办事处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2人、大型车辆15辆,强制拆除了11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至此,四方区已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清违计划。 这些违法建筑位于湖清路32号、34号、36号和瑞安路33号以东、湖清路32号 、34号、36号以南、湖清路30号以西、瑞安路22号以北区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办理的临时建筑,现已超过使用期限。因这些违法建筑在高压线下,严重违反了《电力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居住人员复杂,长期无人管理,造成很大的治安隐患和环境脏乱问题。(记者 聂向锋)
这些违法建筑位于湖清路32号、34号、36号和瑞安路33号以东、湖清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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