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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路4号居民楼前的绿地被居民私自圈占成小花园 |
晚报讯
本报在13日和14日两天连续
以大篇幅报道岛城一些毁绿、占绿的不文明行为,引起市园林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昨天起,市林业局园林处已经就个别单位和个人毁绿、占绿的行为展开调查,准备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岛城绿地。
据市林业局园林处处长林丽萍介绍,看到晚报对一些单位和个人毁绿、占绿等不文明行为的报道后,园林处上下对此非常重视,连日研究处理措施。目前,园林处已经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个人圈占绿地、商业网点损坏绿化树等问题展开初步调查。林丽萍表示,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园林管理部门正在进行协调,一旦调查情况属实,将按照《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记者曹为鹏)
市民继续举报身边毁绿行为
晚报讯
自12月13日本报报道个别单位和个人毁绿、占绿的不文明行为以来,已经有数百名市民打电话举报身边的毁绿行为,并强烈呼吁园林部门对这些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保护岛城绿地,创造一个优雅、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以下是市民反映的毁绿、占绿行为的摘录:
1)咸阳路4号居民楼前的绿地被居民私自圈占成小花园,并且把绿地硬化、甚至修了假山水池,准备养鱼。
2)崂山区石老人花园内的绿地被践踏得不象样子,居民的车辆全部停上绿地,大量绿地被圈占硬化。
3)仙居路二号绿地被一些居民瓜分硬化,院墙被毁坏,还铺上了地砖。
4)八大湖小区内的多处绿地被居民用篱笆占领,私自种菜种花,把原先美观的绿地弄得一塌糊涂。
5)西镇团岛靠海边处,八大峡新村那里,绿地上有人破坏冬青,垒了石头墙,圈成自家园子。
6)徐州路2号新贵都小区里,有很多居民挖了绿地,将原来的花坛也破坏了,弄成一些水池子或圈起来种东西,成自家的地盘了。
7)崂山区海口路和海宁路交界处,有片一百多平方米的绿地被毁,现在还铺上了大理石。曹为鹏王哲王汉峰巩合生
要研究更要有行动
12月13日,晚报推出的记者调查《关注“消失的绿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市民举报到晚报的毁绿事实已达数十处。为什么毁绿现象屡禁不止?谁来遏制毁绿“黑手”?今天,我们终于看到回应:林业部门“连日研究处理措施”,“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园林管理部门正在进行协调”,一旦查实,依法处罚……
绿地被毁,令人痛心。市民在对毁绿行为表示谴责的同时,更对主管部门疏于管理提出批评。《青岛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是主管部门依法护绿的“尚方宝剑”,这个办法明文规定了对毁绿行为的处罚措施,明文规定了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城市绿化工作,还明文规定了对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处罚,不可谓不明确。只有“依法管理”落到实处,才能真正防止绿地遭破坏。
同时,市民希望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待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市民整体利益的事情上,应提高“研究”、“协调”的效率,雷厉风行,付诸行动。延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