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北京12月15日讯 日前,我国2004年10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如期完成,标志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面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改善我国高技能人才的总量和结构、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高技能人才包括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高技能人
才纳入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总体规划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制定政策、完善措施,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七个环节入手,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首先启动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提出从2004年到2006年,在制造业、服务业等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中,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型人才,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才的梯次发展。为全面推动这项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有关军工、机械、电力等行业和信息产业部等部门又启动了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
为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各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建立注重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和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企业内技师考评工作,打破区域、比例、学历、年龄、身份等限制,考评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职工,不受申报条件的限制。浙江省在杭钢、衢华两个大型企业进行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探索时,根据相关职业(工种)资格标准,由企业对申报者经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论文质量和工作业绩评定,认定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各地、各行业普遍建立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机制,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许多地区把高技能人才纳入各类专家、拔尖人才评选和管理范围,部分企业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张向永)
特约编辑:张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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