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抚顺,阴,比天气更阴沉的,是小雨(化名)的心……
就在不久前,她的“丈夫”———一个比她大17岁的男人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原因是那个男人与小雨多次发生性关系。
怀抱着4个月的女儿,14岁的小雨咬着嘴唇说:“我爱他!我一
定要等他出来!”
简陋民房 少女讲苦涩“恋情”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半山坡上一间简陋的民房。3根木柱支撑着将要倒塌的小屋,屋内一片狼藉。一个中年妇女抱着一个4个月的婴儿,一个黑瘦的女孩怯生生地看着记者。
中年妇女是小雨的“婆婆”,在小雨与“婆婆”的谈话中,记者了解到小雨苦难的童年:
“我不知道自己具体什么时候出生的,从小我爸就不管我,我的记忆里没有妈妈。”小雨低着头告诉记者,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父亲也无暇顾及她,小雨过的是饥饱不定居无定所的生活。
那时,小雨最大的快乐就是跟爸爸学手艺的范强(化名)来看她,比小雨大17岁的范强看小雨可怜,对她关爱有加。2002年春节前后,范强在家里与当时12岁的小雨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范强搬家,小雨悄悄找到在石文市场做小生意的范强,两人从此同居在一起。
情与法碰撞 “丈夫”入狱
今年8月,小雨生下了一个6斤多的女孩。
8月25日,小雨的父亲向当地派出所告发了范强。
小雨母女的遭遇得到了村民们的同情,50余名村民联名请求法院对范强从宽处理。小雨也抱着孩子来到抚顺县人民法院,向法官们哭诉着自己童年的不幸遭遇,请求放了范强。
“范强对我好,有什么好吃的他都舍不得吃给我留着,我身上穿的衬衣衬裤都是新的,他穿着旧衣服……”怀里抱着孩子的小雨说:“只有他真心对我好,我是自愿跟他好的,他要是不回家,我和孩子怎么过啊?”
但凡事都是讲法的,法律也是公证的,不久前,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范强有期徒刑3年。
少女妈妈 等他出来过日子
坐在简陋的屋子土炕上,孩子忽然哭起来,小雨从“婆婆”手里接过孩子,给孩子包上尿布,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
提起范强,小雨的眼泪扑簌簌地掉下来,“我爱他!我等着他,等他出来,我也到了年龄,我就和他名正言顺地结婚。”
记者: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小雨:(想了一会儿)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是我知道他对我好,看不着他我就会想他想得哭……
记者:你想没想过他和你同居是犯法的?
小雨:我不知道。
记者:他知道吗?
小雨:他?我不知道。
记者:你以后怎么办?这么小还带着小孩?
小雨: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得等着他,等他出来和我过日子……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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