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者本是弱势群体,他们工作生活条件差,辛苦干活甚至难讨工资,可谁又能想到,在个别地方,简易工
棚竟又招来邪恶魔掌,打工者的婴幼儿成为贩婴团伙的抢卖对象,令这些打工者雪上加霜。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日前宣判一起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手段入室抢劫婴幼儿的7人团伙犯罪案件,这个犯罪
团伙主要以外出打工者的婴儿为抢夺对象,相继作案11起,抢夺拐卖男婴7名,女婴4名,造成婴幼儿父母6人轻伤、4人轻微伤、1人死亡。至今仍有1名婴儿下落不明。
法院依法以拐买儿童罪分别判处主犯郭承恒、张升业、胡兵、宋耀美(女)、陈定兵5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带赔偿受害人的家属4万元;判处张宏平无期徒刑、丁令祥有期徒刑15年,并处张、丁二人罚金3万元。然而这些又怎能弥补犯罪团伙给婴儿及其父母、家庭带来的创伤?
简易工棚招来邪恶魔掌 打工者婴儿成为抢卖对象
自1999年8月至2004年1月间,郭承恒、张升业、胡兵、张宏平、陈定兵、丁令祥等相互勾结在一起,流窜到河南省林州市、安阳县的偏僻山乡,先后在林州市的河顺镇、城郊乡、东岗镇、横水镇及安阳县许家沟乡、磊口乡等地,分别相互结伙或伙同他人,经踩点后密谋,持棍棒破门入室,用暴力手段致人受伤,抢夺婴幼儿童。后经林州市河顺镇官庄村妇女宋耀美将劫来的儿童卖往他乡。
1999年8月31日凌晨,张升业、丁令祥等6人经踩点密谋,手持镐把、木棒窜到林州市河顺镇马家山某矿工住处,以查验身份证为名踹门入室,将民工祝敏财、袁典红夫妇打伤,抢走其不满一周岁男婴并予出卖;11月12日夜,张升业、张宏平等4人结伙,经事先密谋,乘出租车窜至林州市城郊乡马家村的偏远住户范存英家,用事先准备好的棉絮、胶带将范存英捆绑、堵嘴,抢走其7个月的男婴,并卖往河北省涉县。
2002年1月13日深夜,安阳县磊口乡泉门村东矿井工棚内的张海霞、何德翠夫妇被早已踩点盯上的郭承恒、张升业、胡兵、陈定兵等人殴打致伤,不满周岁的男婴被抢走,后经宋耀美卖往他乡,何德翠因严重颅脑损伤而不治身亡。2月15日凌晨,胡兵伙同他人持镐把、木棒驾驶摩托车窜到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矿井,闯入外地民工彭启华、陈安菊夫妇住室,将陈安菊打伤后抢去其不满周岁的儿子,经宋耀美卖往外地。4月22日夜,胡兵、郭承恒、张升业等人再次窜到下庄矿井作案,住在工棚的外地民工杨自升、刘玉菊夫妇被打伤,其周岁男婴被抢走,后通过宋耀美出卖给他人。3月31日凌晨,胡兵、郭承恒、张升业等人持械窜到林州市城郊乡东街村外地民工刘克军、马孝萍夫妇住处,将马孝萍打伤,其未满周岁的男婴被抢走,经宋耀美卖往外地。5月26日晨,郭承恒、张升业、胡兵3人密谋在林州市东岗镇教场矿抢小孩,并驾车闯入早已看好的范庆高、张琳夫妇住处,将范、张夫妇打伤,劫去其周岁男婴,宋耀美将该男孩卖到外镇。
2003年1月至3月,张升业、胡兵等人先后两次于凌晨,窜到林州市横水镇,将农民工廖帮友、宁贵华夫妇和郑先兵、刘作仙夫妇打伤,抢走2名女婴拐卖;林州市城郊乡东街村矿民工赵良伍、陈芝甲夫妇也遭其打伤,周岁男婴被抢走拐卖。
2004年1月31日凌晨,郭承恒、张升业、胡兵等人经事先密谋,携带棍棒、手电筒窜到林州市河顺镇栗家沟矿,破门入室,将外地民工颜克华、刘彩霞夫妇打伤,其不满三个月的女婴被抢,后经宋耀美卖到本村。
地下抢婴贩婴"一条线"使外来民工视夜如"虎"
办案人员指出,郭承恒等7人犯罪团伙,流窜到僻野山乡,对居住在矿井工棚或散居的民工夫妇狠下毒手,猖狂作案,狂獗之极,给身单力薄的民工之家和山村人家造成极大的危害。受害人不仅饱受失去爱婴之痛,还要承受巨大的身心创伤和经济损失,同时给当地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恶果。外来民工视夜如"虎",整日担惊受怕。有的不得不弃工回乡或迁往外地,使不少矿井陷入生产困境。直到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这一团伙彻底摧毁。
据办案人员分析,这个团伙犯罪特点之一是同乡结伙,流窜作案。团伙中除陈定兵是湖北恩施人外,其余4名主犯均是湖北竹溪县人。同乡同俗,使他们在走出鄂西北深山到林州市乡下谋工中殊途同归,结成了团伙。开始时张升业与安阳县许家沟乡的丁令祥等人合伙劫婴,来钱如此顺手,他便纠集同乡张宏平共同作案,不想张宏平与1999年底案发,被林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张升业在沉寂了近2年后便串通郭承恒、胡兵、陈定兵等湖北老乡,并与当地妇女宋耀美结伙,建立了抢婴、贩婴"一条线"。他们流窜在太行山东部山乡,趁夜幕频频出动,搅扰得林州和安阳县结合部广大地域的矿工和村民日夜不得安宁,外地民工之家更是夜来俱危,为防婴儿被抢而提心吊胆。
特点之二是踩点密谋,盯准目标。外来打工农民携妻带子来到深山旷野,在村办或个体业主矿井谋生,其居住条件可想而知。有不少农民工住的是简易工棚或搭建的土屋,整日风餐露宿,相互照应的人家很少。这就使郭承恒一伙在作案地理条件上占了上风。他们明白,受害人呼救,几乎无人救助,即使是相邻有几户人家,也在他们的恐吓下难敢露面。而对那些居住在偏离乡村的单门独户,作案期间受害者更是求助无门,呼救无应。郭承恒他们早年曾在林州一带打工,对此地理位置比较熟悉。在一些矿山地域,矿井分布、居住情况、外来工家庭状况等,他们都基本清楚,外来打工农民生过孩子不久的夫妇,更是他们袭击的目标,这些家庭多数是丈夫要上班工作,留下妻儿在家,即使有家人守护,也是老弱妇孺。这伙歹徒在深夜或凌晨突袭目标后迅速撤离,极易得逞。他们白天踩点,摸清底细,团伙内密谋策划,明确分工,趁夜色掩护破门而入,有人殴打主人,有人抢夺婴儿,有人驾驶机动车接应,随即逃之夭夭。
特点之三是专人贩婴,坐地分赃。郭承恒一伙把抢夺来的婴儿基本上都利用宋耀美生在当地,熟悉风土人情,掌握买婴行情的优势,由她联系买主,当即成交,每个婴儿以6000元至13000万元的不等价格卖出,尔后坐地分赃,获取不义之财。几年来,这个团伙共抢夺婴儿11个,贩卖后获得10多万元的"黑心钱"。
饱受失婴之痛的心灵谁来慰藉?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主审郭承恒等人团伙抢夺婴、拐卖儿童案。7名被告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认为:7名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拐买儿童罪。在共同犯罪中,他们积极主动,均系主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各自在作案细节上的不同或相互检举的行为均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理由。
由于郭承恒团伙的犯罪,给10多个家庭带来了失去婴儿的离散之苦,婴儿的父母遭到殴打受伤,并致使一位婴儿母亲死亡,更为严重的是,他们的犯罪,使本应受到母爱的幼儿被卖往陌生人家,侵犯了儿童的合法权益,给婴儿的健康成长、家庭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法院认为,依法判处郭承恒等5人死刑,判处张宏平无期徒刑,判处丁令祥有期徒刑,完全是他们罪有应得。对这种以暴力手段抢夺婴幼儿的犯罪行为,必须从重处罚,严惩不贷!
少年庭合议庭同时认为,透过本案,对于那些居住在偏僻山乡的打工夫妇,要从根本上加强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将妻子婴儿和未成年孩子安顿在人口较多的地方居住,以便意外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或得到他人救助。当地政府部门应该从综合治理的角度,大力整顿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为打工者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完)新华网河南频道
程红根 王宏/文 穆晓莉/编辑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