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防止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动员大会传来消息,春节以前,各施工企业要保证工人工资优先支付。
据了解,自去年末国务院部署集中清欠以来,全市已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28.94亿元,占拖欠总额的61%,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清欠7.92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
清欠12.93亿元,其他类项目清欠8.09亿元。2003年年末施工企业上报的农民工工资拖欠已基本解决。我市的解欠工作得到了部、省的充分肯定,多次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元旦、春节临近,为了防止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出现,我市建筑管理部门明确要求,总承包企业必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全面负责,保证每笔工程款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和劳务分包款,在拨付工程分包款时,要监督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将工人工资及时、 足额地发放到工人手中,严禁以任何借口挪用、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会议同时要求,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实完善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所有承建项目的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和使用分包队伍及用工情况的排查和摸底,彻底清查私拉滥招的非法劳动用工,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要逐个工程、逐个分包队伍、逐人进行排查,并做好排查记录。要建立健全“解欠”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会议强调,要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存在转包、非法挂靠,将劳务工程违法分包给无资质小包工头、私拉滥招,不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问题的企业,除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项目经理严肃处理外,属外地队伍坚决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属本地企业一年内不予资质升级,计入不良行为档案进行全市通报。(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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