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投毒杀人案,并以被告人莫仕会(女)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37岁的莫仕会(女),1987年被人从原籍贵州省毕节县拐卖给固镇县何集乡一村民为妻;1992年,因多年不育被该村民逐出家门,后经人介绍与固镇县石湖乡农民王某某结婚。1995年其儿
子出生以后,莫仕会因病夫妻生活失谐,为家庭经济掌管等琐事与王某某经常发生争吵,导致两人感情逐渐恶化。其间,莫仕会曾多次向王某某提出过离婚要求,但因对方不同意而未成。
2004年6月25日下午,当莫仕会与王某某因琐事再次发生争吵后,即于当晚在王某某的晚餐中投放了灭鼠药毒鼠强,欲将其杀害。王某某经送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后,提出要到市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莫仕会唯恐医院查出其投毒之事,又于7月2日晚上在王某某的晚餐内投放毒鼠强,致其再次中毒并于当晚死亡。经固镇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王某某系因毒鼠强中毒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仕会因夫妻感情不和,竟投毒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准确,予以支持。其归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对辩护人提出其认罪态度较好的意见予以采信,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邓福民
骆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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