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洪其
原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国光,昨天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庭审理查明,张国光在辽宁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沈阳市委代理书记、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沈阳一家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和承揽装修工程,为马向东等人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
币57万多元。
张国光获罪,是因为他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但如果把张国光案仅仅看成一起受贿案,未免又过于简单。
早在今年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决定给予张国光开除党籍处分的时候,有关方面就初步查实,张国光原来是三年前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案”背后的关键人物。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常务副市长马向东,都是在张国光的一手提拔之下出任要职,而慕、马二人又分别提拔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周伟、市政府副秘书长迟若岩等一帮心腹干将。在张国光、慕绥新等人的影响下,辽宁省、沈阳市一度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成风,形成了一个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以至于在“慕马案”的贪官排行榜上,人们看到了包括市长、常务副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财政局局长、税务局局长、土地局局长、物价局局长、烟草专卖局局长、建委主任、国资局局长……等要员在内的一份长长的名单。幸亏张国光到湖北任职时间不长即东窗事发,否则,他会不会继续“为官一任,带坏一方”,还真是难以预料。
故此,张国光受贿案尽管涉及金额不算太大(与成克杰、胡长清等巨贪相比,张国光受贿的57万多元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但背后反映的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吏治腐败问题,其性质非常严重。张国光、慕绥新、马向东等人给辽宁和沈阳政坛造成的恶劣影响,也许只有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市长李和中(以及市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市委秘书长、市计委主任等一干头头脑脑)给安徽和阜阳政坛造成的灾难性后果可以与之“媲美”。
人称“王坏种”的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有一句名言:“只要你能搞出政绩,就算你能,你就能上,但关键不是让百姓看到政绩,而是要让领导看到政绩。”与他的“政绩观”相对应的,是他在买官卖官方面“勇于开风气之先”,在他任行署专员时,上级某领导的儿子结婚,一个副专员送了5万元,另一个副专员送了10万元,他一出手就送了20万元。有人用一条流行的手机短信形容王怀忠的官场处世哲学:“单位是一棵爬满猴子的大树,向上看全是屁股,向下看全是笑脸,左右看全是耳目……”大大小小的王怀忠、张国光坚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掌握在上面的手中,自己必须小心翼翼地看上面的“屁股”行事,而他们下面的“猴子”又学着他们的样子,一个劲儿地堆着笑脸往上面的“屁股”贴……这就是吏治腐败的秘密,也是传统吏治的一大悲剧。
编辑 张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