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由国务院信息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局和国家质监总局四部门联合组成的验收组,对国家确定的12个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试点城市进行了总结验收。我市作为国内首批4个试点城市之一,顺利通过了验收。这标志着我市电子政务加快发展,信息资源共享加速推进,从而为企业信用体系
建设和对外公共服务奠定了基础。 市信息产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我市被国家列为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试点城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市电子政务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原市信息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参加的青岛市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和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青岛市企业基础信息交换管理暂行规定》,大力开展试点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我市已成功实现了工商、税务和质监部门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 据了解,通过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试点,我市不仅拆除了工商、税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围墙,打破了部门垄断,而且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具体表现在:在清理漏征漏管方面做到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了协税护税体系,各部门形成密切配合的协税护税体系;通过比对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地组织清查,使漏征漏管户无法存在;利用共享信息拓宽了纳税服务渠道,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服务。 今后,我市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不断扩大应用范围,在进出口领域开展企业基础信息交换试点,将青岛海关、市外汇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等部门联接到交换平台,实现八部门的信息共享,为政府经济分析和调控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我市将逐步建立起企业联合征信体系,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本报记者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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