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全国范围内第一个《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日前由人事部颁布。 处理规定明确,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审)题、监考、主考、巡视、评卷等人员和考试主管部门及考试机构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考试工作的其他工
作人员。处理规定将考试工作人员的22种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不得再从事考试工作,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规定还明确了对考场及考点雷同试卷的认定及处理。对同一科目同一考场雷同试卷数量,达到60%以上的,或发现集体作弊问题的,取消该考场该科目考试的全部成绩和该考点承办下一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对同一考点同一科目,有20%以上考场存在雷同试卷的,取消该考点承办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资格。 处理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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