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关,又是欠薪与讨债新闻集中出现之时。当下最抢眼的新闻当属熊德明熊大嫂千里赴温州替同乡讨欠薪。
去年10月24日,出了个“温总理替熊大嫂讨薪”的新闻,熊大嫂由此被CCTV评为“年度经济人物”,并进城干上了拿工资的活儿。大约十来天前,熊大嫂辞职回乡重新干起了养猪的营生。
没料想,熊大
嫂家的猪舍还没拾掇停当,她却东飞温州,做起了在温州打工的同乡的“维权代表”。从已见报的各种信息看,熊大嫂东行并非“主观故意”,当“维权代表”并非她的本意。她是由重庆的记者和律师们“簇拥”着飞抵温州的。
说是替同乡讨欠薪,不如说是重庆一些媒体想借熊大嫂之“声望”制造出一桩“大新闻”——这件事“策划”味儿太浓。
从熊大嫂到温州后的一系列行为看,众记者(包括背后的媒体)们如此“恶炒”,简直是在“作贱”这位朴实的农家妇女。
有的读者也许不明白,但记者们不会不明白——甚至必须明白(否则就不是合格记者),替人维权总得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此其一。其二,社会法治建设已在国内启动多年,法律常识表明,替人做维权代理人如今还得讲究个“主体资格”。仅上述两条,别说是吃记者饭的,就是一般人,也理当知晓这事儿不是熊大嫂所能干的。这出“荒诞剧”有违中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客观需要,除了“添乱”、“捣乱”和无聊的搞笑没有别的。
讨薪是有正道可走的。这个正道就是借助工会、商会、调解部门、仲裁部门、法院等渠道,以行政规章、劳动合约和劳动法规为依据,依靠劳动监察、司法介入等正当手段讨薪。不否认许多时候有正道不“通畅”,或者“通行费”太贵外加“通行时间”太长,甚至还有一时半会儿“走不通”的情况,但无论何种情况,媒体若想对社会弱势群体诸如讨薪之类的正当之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则当从揭示正道为何不通、披露相关责任方特别是其中的行政责任方如何少有作为甚至不作为、揭露不法企业主之种种“劣行”,迫使各相关责任方进行制度改进和职能强化的角度加强报道,说什么也不该拉着老实本分的熊大嫂作为彰显“本报”民本价值立场的“道具”。
欠薪并非温州一地,作为目前的一大“中国特色”,从追讨的环节缓解此焦点矛盾很有必要,却终究是治标之策。前不久官方公布了建筑行业(国内欠薪重灾区)欠薪的统计分析,30%的“债务人”是在建或已竣工的政府工程项目的业主,即地方政府是实际“债务人”;余下的70%中,又有一半欠薪的项目是地方“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可见,减少欠薪亟须从地方政府带头讲诚信着手。而在这个层面上讲诚信,首先又在于地方政府能否减少参与乃至直接从事微观经济活动的“热情”与“喜好”。
“荒诞剧”与“恶作剧”之间有时只有一步之遥。这些天熊大嫂在温州所出的种种“洋相”正在告诉人们,这出“荒诞剧”正演变为伤害熊大嫂的“恶作剧”。在这里,我认为还是赶紧让熊大嫂回家去的好。鲁宁